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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今日實施新規 嚴格商業地産"去住宅化"規定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11: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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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杭州2月11日消息(記者張國亮)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杭州市《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規劃設計與管理的實施意見》將於今天正式實施,明令禁止商業辦公樓採用含有住宅性質的名稱來銷售。同時,對商業項目的套型設計、衛生間、飄窗等作出了嚴格的“去住宅化”規定。

  意見規定,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應該採取公共走廊式佈局,公共衛生間應該按照層來集中設置,不得採用單元式或者住宅套型式設計,允許每個標準層建立不超過3個帶獨立衛生間的工作單元,非住宅項目內部應禁止採用住宅公寓別墅等居住建築平面形式,禁止設置外挑式陽臺飄窗,非住宅項目建築應該具有公共的出入通道,除集中設計的食堂外不得設置廚房和燃氣管道。此外,酒店類建築不得分割轉讓銷售,允許分割轉讓銷售的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開發建設單位銷售時不得採用公寓、花園、家園等等含有住宅性質的名稱。此外意見還明確規定,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不能作為辦理戶籍、學生入學等等手續的依據。

  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主要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鋪和寫字樓等等多種類型,這些都是不受限購影響的商業地産,去年杭州市區一共出售了8700多套酒店式公寓,佔了全年商品房總銷量的20%,這次意見的出臺杜絕了開發商把寫字樓等商業産品做成住宅類型的打擦邊球的做法,對於商業地産的銷售和商業土地出讓的影響非常大。

熱詞:

  • 商業地産
  • 住宅化
  • 商業項目
  • 飄窗
  • 酒店式公寓
  • 套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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