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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土地調查中系列職務犯罪內情披露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5日 08: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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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杜萌

  本報通訊員王瀟瀟李曉蕾

  臨近年終,一批涉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官員的系列職務犯罪案件陸續在檢察機關偵查終結後進入法庭審理,已有部分觸罪官員在法院判決生效後入監服刑。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獲悉:在北京檢察機關重點督辦的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中,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官員系列職務犯罪案件,檢察機關針對涉案12件13人的偵查工作全部終結。

  截留私分土地調查專項資金

  2007年,全國開展了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其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國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宏觀調控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然而,在實施這項規模龐大、人員參與眾多的國家級調查行動中,涉及多部門或單位的數名國家機關幹部,在行使其掌管重要部門、關鍵環節以及負有重大職責的崗位上大搞權錢交易、行賄受賄、私分侵吞、貪婪斂財。

  記者了解到,原國土部地籍司監測統計處原處長兼“土地調查辦”基礎圖件組組長沙志剛,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長、“土地調查辦”副主任溫明炬,分別為多家公司謀取利益後收受鉅額賄賂。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原院長朱留華、原常務副院長杜兆洪、原副院長張建平以及原財務處處長呂寶玲,私分總額達1300萬元人民幣的國家專項資金。

  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披露:該系列職務犯罪案件共有9名涉案國家工作人員,其中正局級3人,副局級2人,正處級2人,副處級1人,正科級1人。上述人名中除1人屬於非現職領導,其餘8人都是現職領導。另外4名涉案人員為私企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

  上述涉案官員在土地調查期間,利用自己熟悉對國家財力投入集中的各個重要環節的“優勢”,為特定關係人招攬項目、收受賄賂,將國家撥付的土地調查專項資金進行截留私分。

  據辦案人員統計:全系列職務犯罪案件累計涉案金額高達5000余萬元人民幣,涉案金額逾1000萬元以上的案件有2件,逾100萬元以上案件有10件。

  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國家投入21億元專項資金以確保完成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而涉案官員利用其職權、地位和影響力藉以大肆非法斂財,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1.47億元。

  手段隱蔽利益固化危害嚴重

  在辦案檢察官看來,這一系列職務犯罪案件“案情極其複雜,背景極其特殊,危害極其嚴重”。

  據檢察機關介紹,在溫明炬案件中,這位副司長利用職務影響力欲為某公司承攬某大省的地籍業務,他先徑直打電話要求該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處長優先照顧托請公司,繼而輕而易舉地使該公司獲得該省的這一項目。

  在沙志剛的涉罪案情中,這位處長採用向部領導打招呼、直接推薦等方式,為某公司聯絡大量業務,牟取到鉅額利潤。

  辦案檢察官在偵查中發現:該系列職務犯罪行為滲透到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各個階段。比如,到全國土地調查影像購置、底圖製作、成果核查等各個重要環節,辦案人員均發現有犯罪行為染指,甚至滲透到各個項目直接委託、單一來源、競爭性談判、公開招投標等諸多關鍵環節。

  特別引起辦案人員注意的是:在這一系列職務犯罪案件中,“官商勾結”特點突出。涉罪官員利用親屬、同學、老鄉等特定關係結為可靠的利益聯盟,形成了固定的利益圈。

  董利成曾是遼寧省國土廳工作人員,溫明炬與董利成之間的關係由起初的老鄉、上下級單位同事關係,逐步演變為共同賺錢的利益共同體。多年來,董利成多次以出差為名來京看望溫明炬,吃喝、送禮頻繁往來以加深感情。直至董利成從溫明炬處得知國家將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旋即成立一家公司,將溫明炬聘為公司股東,而董利成在溫明炬的幫助下拿到了國家級、地方級多個項目,由此獲取了高額利潤。

  沙志剛與賈汛為大學同學,早年的同窗情誼延續到後來相互信任的“合作”。當賈、沙二人共同商議成立一家公司後,促成了賈汛在“前臺”負責公司經營、沙志剛在幕後為公司承攬諸多項目的聯手牟利模式。

  據辦案一線檢察官分析,該系列職務犯罪案件的12起案件還呈現出多種犯罪形式交織併發的複雜案情:

  2007年年初,董利成將公司20%乾股以王某(溫明炬之妻)親屬謝某名義入股,該股價值100萬元人民幣。

  朱留華、杜兆洪等人採取虛假合同騙取國家專項資金,通過兩家單位簽訂虛假合同,虛高價格後將土地調查專項資金以及營業收入的利潤進行截留,形成賬外資金併為單位職工發放福利。

  目前,儘管部分涉案犯罪嫌疑人經法院判決受到應有懲處,但檢察機關在重點督辦這一系列職務犯罪案件中發現:系列案件犯罪過程的遞進發展與罪行敗露絕非一蹴而就,其間經歷了較長過程的積聚。罪犯固然被繩之以法,其犯罪經歷暴露了發案單位或部門在制度防範、幹部任用、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著缺位與失控,這不僅給國民經濟造成了巨大損失,更給政府形象帶來了巨大的損害。

  辦案檢察官指出,如何切實加大對國家重、特大項目執行過程中預防職務犯罪的力度,強化風險防範意識,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是政府各部門廉政建設的重大課題。

熱詞:

  • 沙志剛
  • 犯罪過程
  • 系列案件
  • 犯罪形式
  • 檢察機關
  • 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