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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虧本價 爆出開發商拿地潛規則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1日 15: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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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大興某項目的216套房以11800元/平方米的價格當日賣光,再現“日光”效應,北京開發商價格底線再次有所突破。有分析者稱,在該項目拿地時樓面價7519元/平方米的情況下,售價跌破12000元/平方米已是“虧本”賣房,但同時該説法也被開發商否認。對此本期發起調查,超過七成網友表示,不相信開發商真的在虧本賣房。

  您認為“日光盤”是否會觸動大興其他項目,引起連鎖降價?

  ■是 59.70% ■否 18.30% ■難以判斷 22.00%

  在您看來,開發商是否真的會虧本賣房?

  ■決不會 71.20% ■有可能 16.10%

  ■“虧本”與否尚難斷定 12.70%

  開發商否認“虧本”説法,稱“通盤把控成本以及利潤”

  ■未來還有降價空間 62.90%

  ■前期的高價明顯賺夠了 30.40%

  ■現在已是價格底線 6.60%

  對於“底價日光盤”現象您怎麼判斷?

  ■僅是個別項目現象,不代表北京市場普遍性 69.90%

  ■可購房人群有限,很難再出現此類事件 20.00%

  ■價格已達到大多數購房人心理價位 10.10%

  調查單位:北京晚報 新浪樂居

  調查人數:6093

  虧本價爆出拿地潛規則

  11月19日,位於大興的某項目以11800元/平方米的價格開盤,隨即有房地産研究機構稱,該項目地塊去年由開發商以348089萬元競得,規劃建築面積46萬平方米,據此計算出開發商拿地價格為7519元/平方米,再加上基本建安成本3000元/平方米、稅費成本2000元/平方米以及財務成本和最基礎的營銷費用1000元/平方米,該項目的成本價約為14000元/平方米,因而此次推出的216套房源基本屬於虧本銷售。

  對此,該開發商媒體負責人稱“出讓文件中的46萬平方米建築面積是指地上部分,該地塊還有20多萬平方米的地下面積,如車位等也可以銷售。加起來該地塊的總建築規模為75萬平方米,這就大大稀釋了單位拿地成本。”

  究竟是“虧本入市”還是開發商“另有底牌”?這“20多萬平方米的地下面積”究竟是從何而來?是否像開發商所説的歸其所有?

  北京京華律師事務所、房地産專業律師

  秦兵:地下面積幾乎是白送給開發商

  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對小區的車位配比都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小區要配建地下車庫和人防。不過在進行土地出讓時,政府為了鼓勵競買,促成成交,會以低價甚至贈送的方式,出讓地下面積。這就為開發商節省了土地成本。而不論地上建築面積還是地下面積,都要寫進出讓協議中。

  國家《住宅設計規範》規定,層高低於2.2米的部分,不能計入建築面積。也就是説,如果地下車庫的層高低於2.2米,是不計入建築面積的,也就不用支付土地成本。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地下空間、地下車庫的層高都比較低,很多都在2.18米左右。

  在當前土地成交面積下降的情況下,這種做法還是比較普遍的。我國的法律對此並沒有明令禁止,因此,這種行為可以説是合法不合理。

  北京新城興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苗豐:“虧本入市”更像是一場營銷

  項目成本價到底怎麼算?建安成本、人員成本究竟有多少?普通老百姓很難算清。甚至連一些沒有與土地打過交道的開發商都很難算清。但作為開發商而言,怎麼算不重要,最關鍵的是要考慮企業是否盈利。因此,“虧本入市”的銷售手法背後卻隱藏著更多營銷的背影。

  誠然,面對限購政策帶來的低迷市場,不少開發商都想盡辦法儘快將項目銷售出去。實際銷售過程中,也不排除一些開發商“賠賺吆喝”,但一下拿出幾百套房子賠本賣的事情幾乎不可能出現。

  儘管按照地價、建設成本計算,該項目看似銷售價格已經低於成本價。但要注意的是,項目20多萬平方米的地下空間成本可是幾乎為“零”。

  換句話説,買下土地後,有一大部分的地下面積是送的,這一部分空間也可以成為人防空間,如果項目的地下空間面積超過了規定了人防空間面積,開發商只需為超出的部分支付額外30%的土地出讓金即可。

  此外,“虧本入市”更多是企業行為,而非區域行為。目前各區域在售項目拿地時間都比較早,價格比高,因此即便出現一家項目降價也好、促銷也好,絕不會引起其他項目跟風,畢竟每個項目都有自己的價格底線。

  可見,“虧本入市”只是一個營銷過程中的噱頭。(記者 陳靜思 徐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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