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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體育局建議修改登山管理辦法 重罰違規穿越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8日 09: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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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昨日獲悉,省體育局已向省政府法制辦致函,請求將修改現行登山管理辦法列入明年的立法計劃,重新規範登山概念、處罰標準和高山救援機制等內容。省體育局相關人士透露,本月內有望對違規穿越四姑娘山的14名驢友做出處罰。

  目前的登山概念過於狹窄

    現行的《四川省登山管理辦法》于2001年4月頒布。省體育局認為,現今登山戶外運動水平和普及程度與十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語,因此辦法中對登山概念的表述過於狹窄,造成一些以穿越為名的違法違規行為面臨監管尷尬。

    省體育局政策法規與宣傳處的殷旭認為:“辦法的定義是在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開展登山運動,實際上高海拔地區還存在不少穿越、攀冰等探險活動,不足以涵蓋目前的山地戶外運動。”

    按照規定,高海拔地區的登山戶外運動需要提前向體育部門申報,可實際上大量“驢友”私自省略了這個程序。根據省體育局掌握的數據,去年該局受理的申報為40余件,截至昨日下午4時今年已有67件,但這僅僅是合法申報的數量,未申報的活動則無從知曉。“老辦法要求嚴格審批,申報必須包括登山教練、物資、線路、保險等信息,不少‘驢友’嫌麻煩,或者認為這屬於個人行為不需要申報,結果違規的活動只有出事的時候我們才會知道。但這種時候我們不知道對方行蹤,往往增加施救難度和成本。”殷旭介紹,違規行為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改變行程卻未申報,同樣面臨救援難度高的問題。

  建立救援成本合理分擔制

    以上月發生的14名“驢友”違規穿越四姑娘山遇險為例,由於不掌握路線等信息,救援採取了普遍撒網的方法,耗費大量人力、財力等公共資源,引發強烈輿論爭議。有網友認為政府救人天經地義。也有人認為,“驢友”違規在先,讓來自納稅人的政府資金為之買單不公平。最終,“驢友”們支付的僅為四川省山地救援總隊志願者的食宿及補貼等3600元。四姑娘山管理局墊付的2.6萬元,以及當地政府因出動上千人耗費的10萬餘元,都被“免單”了。

    “這也暴露出一個問題,就是辦法沒有提及高山救援機制。我們建議把這套機制明確規定下來,規範高山救援隊伍資質,建立救援成本合理分擔制度。”殷旭透露,省體育局認為,理想的狀態是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共同建立救援機制,併合理承擔救援費用。當然,如果“驢友”行為合法合規,因途中遭遇意外需要救援,自然是政府的職責所在。不過,假如是違規,救援成本或將考慮由被救援者分擔。她介紹,高山救援專業性較強,需要專門的裝備和人員,普通的消防救援難以滿足。目前四川僅有一支專業救援力量,即挂靠在省體育局之下的省山地救援總隊,成員由擁有專業愛好的志願者構成,費用自籌。

    針對違規行為,辦法給出的處罰額度是500~2000元。省體育局認為額度過低,不具有約束力,因此建議確定新的處罰標準,以達到懲罰和警示作用。

    成都商報記者 鄭銳

  同步播報

  企業搬遷未修復環境或被罰款

    企業搬遷時必須對原址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情況進行評估,並開展針對性的環境修復。四川省環保廳建議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現象立法整治,並報送了法規草案的初稿,其中對企業的環境修復行為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若未採取措施修復,環保部門可以對企業處以5萬~20萬元的罰款。

    成都商報記者獲悉,2012年省政府立法計劃項目投票活動將於19日截止。截至前日下午5時,成都全搜索、省政府網站、四川在線等3家投票網站共收集78517票,《四川省航道管理條例》和《四川省船閘管理辦法》分列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項目類別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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