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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慘劇續:甘肅要求不惜“血本”加大宣傳工作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8日 02: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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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甘肅11月17日訊省政府新聞辦通報稱:11月16日晚8時,省公安廳召開全省公安機關緊急視頻會議,貫徹落實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對慶陽“11.1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剖析事故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在全省範圍內部署開展為期15天的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檢查整治,切實落實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校車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一是全警動員,對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檢查再落實。各級公安交警部門立即抽調專人,聯合當地教育部門,迅速開展為期15天的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檢查整治,對轄區內凡涉及到校車的交通安全事項開展大檢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園、不漏一車一人”的原則,突出三個管理重點:對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車輛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技術狀況檢驗,與轄區使用校車的學校簽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督促學校、幼兒園分別與車主、駕駛人簽訂安全責任書;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對不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發生過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因交通違法一計分週期內記滿12分的駕駛人堅決禁止其駕駛校車和從事公路客運的資格;對全省校車行駛路線,特別是縣、鄉、村路段進行細緻摸排,對所有校車行駛路線重兵把守,對重要路段加強巡邏,切實加強校車通行秩序的動態管控,確保萬無一失。

  二是結合“護衛天使行動”,對校車的路面管控和宣傳教育再加強。要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嚴格過往校車和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檢查,依法從嚴查處車輛超員、超速、酒後駕車、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要不惜“血本”,進一步加大對宣傳工作的投入,營造鋪天蓋地的宣傳氛圍。要在前期印發張貼3萬份《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和客運車輛安全監督標識的基礎上,再印製100萬份《安全行車的忠告—致廣大駕駛人朋友的公開信》、《平安出行的忠告—致中、小學生的公開信》,廣泛散發、張貼。同時,要將“11.16”特大事故作為典型案例,到學校、幼兒園進行上門通報、上門宣傳、上門教育、上門督導“四上門”的面對面警示教育。

  三是完善機制,對學校、幼兒園校車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再靠實。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健全政府主要領導挂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強化農村地區道路安全管理組織,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當地安全生産綜合監管範圍,督促學校和幼兒園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公安機關要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督促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建立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明確學校和幼兒園主要負責人為校車安全第一責任人,建立校車使用、保養、校車駕駛人日常管理制度,每季度召開由家屬代表、校方、公安派出所和交管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校車管理聯席會議,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考核。要會同安監、交通運輸等部門建立安全監管機制,督促學校校車安裝使用帶有衛星定位功能行駛記錄儀,對校車實施動態管控和跟蹤檢查,及時發現、制止和消除人、車、線路等方面安全隱患,築牢學生交通安全管理的嚴密防線。要建立定期聯席會商機制,與教育、安監、交通運輸等部門互通信息、聯合行動,共同抓好校車和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在督導檢查責任追究上再強化。“11.16”特大惡性事故發生在全國正在開展的“三超一疲勞”專項整治期間;也發生在我省正在開展的預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冬季行動”期間;更發生在全國正在深入開展的“護衛天使行動”期間,性質極其惡劣,影響特別重大,教訓十分慘痛。這起事故暴露出校車安全監管不到位、路面管控措施不落實等突出問題,各級公安機關和交通管理部門的領導和同志們一定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訓,堅決克服麻痹思想,真正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查疏堵漏,全力以赴,堅決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再次發生。交警總隊要組成督導檢查組,分別由承包支隊的總隊領導帶隊,對重點地區、重點縣(市、區)開展重點督導,加大措施,強力推動。各市、州交警支隊機關除留守崗位外,一律全部上路參與執勤,強化對基層事故預防工作的督導檢查。總隊、各支隊要成立督察組,對執勤民警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及時發現和糾正民警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的不作為行為;對因民警不作為而導致交通事故的,按失職瀆職論處,決不手軟。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熱詞:

  • 校車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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