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廳:泄密案件呈現五個特點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31日 06: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日前,國務院新聞辦通報的幾起泄密案件引起了社會關注。本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負責人

  泄密案件呈現五個特點

  10月2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國家統計局原幹部孫振、中國人民銀行原幹部伍超明等洩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查辦情況。近年來泄密案件頻發原因何在?公民應該如何提高保守國家秘密意識,防止泄密?本報記者就此對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採訪。

  國家宏觀經濟數據被洩露,造成損失無法估量

  2009年6月到2011年1月,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原副主任孫振,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先後多次將國家統計局尚未對外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共計27項,包括GDP、CPI、PPI等重要宏觀數據洩露給證券行業從業人員付某、張某等人,其中共有14項為機密級國家秘密,13項為秘密級國家秘密。

  2010年1月至6月,伍超明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間,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將其在價格監測分析行外專家諮詢會上合法獲悉的、尚未正式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25項,向證券行業從業人員魏某、劉某、伍某等15人故意洩露224次,這25項統計數據均為國家秘密級秘密。

  “因密犯罪得不償失”,高檢院瀆檢廳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孫振、伍超明兩名涉案人員年紀輕、學歷高,都是單位的業務骨幹,然而他們保密意識差、法律意識淡薄,“只見利益,不見危害”,他們的犯罪行為不僅使自己受到了法律嚴厲制裁,也給國家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失。

  這位負責人強調,國家宏觀經濟數據提前被違法洩露,危害經濟運行秩序,干擾市場公平競爭,影響政府公信力,從而使國家、社會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一種社會危害性非常嚴重的泄密犯罪。

  這位負責人説,孫振、伍超明這兩起案件發案時間長、泄密數量大,也反映出相關部門在管理上存在著漏洞。在這方面,國家保密局已會同有關部門採取了一系列保密管理措施,如配合有關部門制定下發了《加強涉密經濟數據保密管理的通知》,組織開展了涉密經濟數據産生、使用、保管部門的專項保密檢查,督促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保密管理。

  “管理上存在漏洞、泄密人員保密意識差、利益驅動、現代化手段為泄密提供便利、境外敵對勢力的刺探窺視”是造成失密、泄密案件頻發的主要因素。

  近年來,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泄密案件數量逐年上升,案件主要呈現出五個特點。一是從發案領域上看,泄密案件與資格考試緊密聯絡,有通過開辦司法考試、會計師考試等保過培訓班的方式把秘密轉化成利益的,也有在網絡上出售相關考試材料獲利的。二是故意泄密比過失泄密所佔比例大,大多數案件的涉案人員具有謀取私利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的動機。三是從年齡結構上看,35歲以下涉案人員比重較大。四是犯罪手段的電子化、網絡化趨勢明顯,泄密大多通過網絡一對一、點對點進行,相對比較隱蔽,因此潛伏時間比較長。五是窩案串案較多,大多形成了一定的泄密謀利鏈條。

  一些部門定密工作不規範,定密標密帶有隨意性

  近年來,檢察機關一直嚴厲打擊各類泄密活動,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

  按照保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辦理涉嫌洩露國家秘密案件的機關,需要對有關事項是否屬於國家秘密以及屬於何種密級進行鑒定的,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鑒定。然而,在辦案中,檢察機關卻時常處於“定密難、鑒密難”的“兩難”境地。

  “是秘密不標密,不把秘密當秘密,該解密時不解密。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檢察機關的辦案效率。”這位負責人解釋説,保密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五條分別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範圍內公佈,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一些部門定密工作不規範,定密標密帶有隨意性,有不少不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被定為國家秘密,相反真正屬於國家秘密的信息卻被漏定,致使該定密的沒有定密。另外,一些部門只標密級,不標期限,導致“一密定終身”,有些標密的文件已經不屬於秘密,應該及時解除密級,卻沒有解除。

  國家秘密載體發生重大變化,保密工作顯得更加重要

  隨著計算機及通信技術的飛速發展,互聯網的廣泛運用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使全世界進入了信息爆炸的新時代。打破部門之間壁壘,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政府各個部門之間聯網成為大勢所趨。

  在國家秘密的載體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下,保密工作顯得更加重要,也面臨著更加嚴峻的挑戰。如何保證涉密信息安全,並有效防止泄密事件發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這位負責人表示,在新時期做好保密工作,不僅要通過宣傳、教育、培訓等各種形式幫助指導有關工作人員和涉密人員增強保密意識、明確保密責任,而且,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時也要遵守國家法律,做到“不應該知道的不問,不應該持有的堅決不持有”。涉密單位也要加強密源、秘密載體、秘密使用過程和秘密銷毀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劃定的“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及時確定密級,需要解密的要及時解密。

  他認為,信息化時代的保密工作是管理手段和技術手段的有機融合,應當全面提高保密技術防範能力和水平,加大保密技術的科研開發力度,以防範黑客入侵等行為。另外,也可以學習借鑒國外的一些相關經驗和做法。

  這位負責人説,國家秘密的安全管理工作,既關係到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也關係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做好保密工作不僅僅是保密部門和保密幹部的職責,保守國家秘密人人有責。

  分享到:

熱詞:

  • 最高人民檢察院
  • 瀆職侵權
  • 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