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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三包,質量鑒定成關鍵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7日 04: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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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華偉製圖

  10月26日,國家質檢總局就汽車“三包”規定召開立法聽證會。消費者和製造商、經銷商代表爭論的焦點在哪?“三包”規定何時才能出臺?

  10月26日,在國家質檢總局《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簡稱汽車“三包”規定)立法聽證會上,7名消費者代表、5家汽車企業代表、2名汽車經銷商代表和1名技術研究院代表各抒己見。

  消費者代表建議設立第三方鑒定機構,不應由消費者承擔舉證責任

  來自成都的消費者代表張義不久前購買的一輛小轎車,在保修期內就“爆缸”了。4S店承認沒發現有使用不當的情況,但因為維修費用過高而將張義推到廠家。廠家派來的兩名自稱工程師的工作人員則給出了“不屬於産品質量”的鑒定結果。

  張義不服氣,就去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重新鑒定,結果發現鑒定費用要上萬元之多。“而且,廠家説了,只認國家級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鑒定。我一打聽,全國只有5家國家級的汽車檢測中心,收費少説也要上萬元,加上路費、誤工費,比我買輛車還貴。”

  徵求意見稿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家用汽車産品出現産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在指定或約定的修理商處辦理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但對如何確定産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卻沒有明確規定。

  對此,張義建議,不應當由消費者來舉證産品存在質量問題。若製造商想免責,就必須提供汽車故障不屬於産品質量問題的證據。“此外,我建議設立權威的第三方鑒定機構,而且公開檢測費用。”

  關於設立第三方鑒定機構的建議,得到了在場所有代表的贊同。經銷商代表韓鋒説,目前還沒有獨立的檢測機構對汽車質量進行鑒定,退換貨的標準也難以界定,希望設立第三方鑒定機構,省得扯皮。

  來自東風汽車有限公司的陳興彬則進一步建議,將第三方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機構相銜接,以避免兩次或多次鑒定增加資金和時間成本。

  經銷商代表認為退換貨相關規定缺乏可操作性

  徵求意見稿規定,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産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5日;超過35日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修理記錄、購車發票,由銷售商負責更換同品牌同型號整車。

  這條規定受到了經銷商和製造商代表的反對。

  來自大眾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代表趙興輝説:“我們無法提前準備好所有的汽車零件,一部分需要進口的零件只有在消費者提出修理需求的時候才能向海外訂貨。而進口零件的運輸和辦理各種手續,少則需要一個月,多則超過兩個月。35日這個修理時限,我們有時可能無法做到。”

  趙興輝建議,允許製造商在質檢總局備案一部分特殊零部件。如果汽車維修需要用到這部分零部件,則修理時限可超出35日之限。

  徵求意見稿中的退換貨規定,是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這一規定被稱為具有結束汽車産品只修不退換歷史的重要意義。但是,對於退換貨的可操作性,經銷商代表卻都提出了質疑。

  來自利星行(北京)汽車有限公司的經銷商代表葉永青説:“有些時候,我們想給消費者退車都退不回來,比如北京限制車牌號,我們搖不到號,就沒法給消費者退換汽車。而且汽車是很特殊的商品,汽車退換還涉及購置稅等諸多問題。”

  “另外,被退換來的汽車直接報廢太浪費了,經銷商會選擇經過維修將其作為二手車銷售。”葉永青説,“但是現在很多經銷商都沒有賣二手車的資質,我們需要工商部門給予配合,才能保障汽車退換的順利實施。”

  消費者代表希望延長三包有效期及退貨時間

  “我希望能夠延長汽車三包有效期。”消費者代表劉放説。

  徵求意見稿對三包有效期的規定是:整車三包有效期不得低於2年或4萬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但意見稿也提出鼓勵汽車製造商設定更長的三包有效期。

  劉放説,現代起亞汽車在美國的整車三包有效期是5年或10萬公里,大眾在美國是4年8萬公里。

  有經銷商代表則建議,乾脆取消對三包有效期的限制。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汽車企業的三包有效期都不低於徵求意見稿規定,有些甚至更高,因此,不如不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以防某些企業在規定出臺後反而降低原有質保期。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家用汽車售出後30日之內,出現因産品質量問題而産生的車身開裂、制動系統失效、轉向系統失效、燃油泄漏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免費退貨。

  對此,多名消費者代表建議延長時限。消費者代表鄭吉生説:“售出時間怎麼界定呢?是發票日期?還是發貨日期?還是消費者領到車的那一日算起?我建議用上牌時間界定,並且時間也延長一些。”

  代表希望規定早日出臺。質檢總局表示“三包”規定會預留過渡期

  近年來,我國轎車質量、維修服務糾紛大幅增長。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2010年受理的汽車方面的投訴超過2萬起。

  然而,汽車“三包”規定已醞釀近十年未能出臺,且至今仍沒有時間表。

  不僅消費者期盼汽車“三包”規定的出臺,與會的製造商和經銷商代表也呼籲汽車“三包”規定能儘早出臺。

  也有經銷商代表建議,汽車三包政策出臺時要預留一段過渡期。“我們需要一點時間制定規章制度,以做好和製造商方面的銜接。”

  對此,質檢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劉兆彬當場答覆:“過渡期一定會有。”

  “目前,汽車三包實施條件已初步具備。”劉兆彬説,“在廣泛聽取社會意見的前提下,徵求意見稿仍然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和修改。我們將吸納大家的合理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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