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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客車墜崖續:遇難者家屬未獲賠 責任方拖延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4日 16: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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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救援人員利用繩索營救疏散乘客。新華社發(方佩攝)

  中廣網宜昌10月14日消息 (記者 王嫻)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年十一,湖北宜昌興山縣發生了大客車墜崖事故,當時,滿載著遊客的客車衝開護欄墜入江中,事故造成16人死亡,19人受傷。昨天(13日),事故遇難者家屬給央廣新聞熱線400-800-0088打來電話反應,事故已經過去十多天了,相關部門對事故善後一直抱著冷處理的態度,讓善後工作遲遲沒有動靜。

  遲遲未來的賠償

  今天已經是事故發生後第14天,荊州市殯儀館仍然是遇難者家屬們待得最多的地方,荊州人熊百明説,這麼多天,他們一直在等待具體的説法和處理結論,但自己實在等不下去了。

  熊百明:我的孫女明天早上火化,實在沒辦法,我們單位也給我們施壓,沒有辦法。

  和熊百明一樣陸續為家人火化遺體的,還有其他五個,大家説,沒有等來賠償和喪葬的具體説法,所以只能自己墊錢。

  家屬陳先生:有的已經拖了十幾天了,每天要照顧靈堂,還要照顧病人,有的家屬已經拖不了了,沒有辦法。有的被逼得沒有辦法了,只有自己去火化。

  大客車墜崖事故10月1日發生在宜昌市興山縣,大客車屬於荊州市九州旅遊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車上乘客也大多居住在荊州,家屬們説,事後第三天,他們被“市政府派去的人”接回了荊州。

  家屬胡庭新:一回荊州什麼都不管了。下遺體的時候,也幾乎是強迫的性質。

  街道辦的“講價”

  有家屬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署名筆錄,記載了荊州市政府工作人員的承諾,“賠償事宜沒談好,未簽協議,死者遺體不火化;對遇難者家屬看望期間,由荊州政府負責安排住宿生活;對傷者做到全力救治。”

  但家屬們説,這些天,無論旅遊客車公司還是荊州市政府都沒有代表露面,直到前兩天有自稱是街道辦事處的人來“講價”。

  胡庭新:(跟我們説)現在人家都要火化了,就剩你們一家,我説明天我們來談。他説差不多就把字簽了吧,就你一個人不簽字沒用,到時候你自己去興山縣找人賠錢去吧。

  從10月1日事故發生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個星期,在這14天中,對於極度悲痛的家屬們來説,應該是相當漫長,家屬們表示,無人過問食宿還在其次,不願主動火化,實在擔心無人承擔責任。

  遇難者家屬告訴記者,他們也一直沒有見到事故責任書。至於大家關心的賠償價格,接受採訪的家屬代表胡庭新先生説,沒有得到具體的解釋。

  胡庭新:他們的價格,就是38萬塊錢,安葬費、死亡賠償金、撫養和贍養的費用,都沒有,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什麼都沒有,反正一刀切,就是38萬。你願意簽就簽,不願意簽就自己去打官司。

  不一樣的説法

  出事的客車是乘客們從荊州市九州旅遊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租來的,出事之後,公司辦公室人員表示,他們正在積極善後。

  九州公司:領導都去殯儀館參加事故處理的協調去了。

  記者:賠償的錢都是公司出嗎?

  九州公司:對。保險公司只賠付了一部分,按照規定應該賠償三十萬,沒有賠齊。

  工作人員解釋,這裡的“保險公司”指的是在中國人保公司荊州分公司,他們在那裏投保了“承運人責任保險”,荊州方面的理賠經理説,儘管事故處理還沒結束,但理賠預付已經正在進行。

  人保公司佟經理:我們已經根據事故的處理情況,進行了初步的預付。

  記者:預付付給誰了?

  佟經理:客戶跟我們簽協議之後,把錢轉到了當地交警的指定賬戶上面,用來處理死者的安葬事宜。已經預付了320萬,第二期準備預付160萬。

  這邊保險理賠、積極協商正在進行,為什麼遇難者家屬還表示沒有得到明確説法?

  陳先生:一直到今天,沒有任何一個單位的人、政府官員的人,來坐在一個桌旁來談這個事。

  律師稱強迫條款不能接受

  當記者聯絡曾經和家屬們接觸的荊州市事故處理有關負責人,荊州市荊州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劉漢平似乎不願多談。

  劉漢平:事故的處理還是在宜昌,我們只是把傷員和遺體轉回來。事故的處理在宜昌,不在荊州,具體的問題我不好跟你回答。事故都是宜昌交警在處理。

  宜昌市興山縣交警有關負責人都對記者表示“很忙”,所以不能接受採訪。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賠償應該在事故責任明確之後由事故責任雙方協商確認,長期受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北京方正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弘晟説,任何強迫的條款都是不能接受的。

  李弘晟:這個事應該是雙方協商,並不能強迫一方得到這個數字,這個數字可以同意,可以不同意。但是同意與否的標準是要按照法律規定來的,按照當地管轄法院的標準作為依據。按照湖北省的標準,居民可支配收入計算20年,一個事故統一標準。如果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話,這個行為肯定就是違法。

  在遇難者家屬那裏,記者曾經看到一份有湖北省安監局負責人簽字的劉旭輝的字條,寫道“興山縣10-1重大交通事故遇難者的善後工作,由荊州市政府依法圓滿解決。”究竟能否實現,恐怕需要時間的答案,更需要有關責任人的具體解釋,中國之聲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