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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規定出租車司機3次被訴拒載將解除勞動合同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4日 01: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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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地鐵太擠,等公交太長,想打個出租沒人理你!”近期,有關出租車拒載、繞路等方面的投訴增多,有網友無奈地在微博上感嘆。昨天,首汽集團開展的“的哥”服務知識競賽,拒載問題成為焦點。據悉,首汽從8月起開展的打擊拒載繞路“颶風行動”規定,司機被投訴一次拒載就拉入“黑名單”,而三次被投訴成立,解除勞動合同。

  預約被“放鴿子”屬拒載

  要説被出租拒載的經歷並不少見,但哪幾種情形確實屬於的哥拒載?不少乘客還有些犯蒙。對此,首汽營銷部經理劉常虹介紹,顯示空車待租,問了乘客去向不拉,不用説,這是拒載;還有一種情況是出租顯示“停運”狀態,但司機主動詢問了乘客去向後表示不去,也屬拒載。此外,接受96106調度中心的乘客預約,但最後放了乘客“鴿子”,這也是拒載。

  一名乘客打車花了13元錢,計價器顯示里程3公里,等候5分鐘,是否該收取2元的燃油附加費?記者就這個問題採訪部分乘客,竟然都表示“應該是超過10元基價就得收吧”。記者每次打車也都是這麼認為的,幾乎也沒有的哥提示過。

  而正確答案是不能收。“10元起步價不等於3公里”,劉常虹説,必須大於3公里才能收取燃油附加費。

  徵得乘客同意不算繞路

  “從T3航站樓到市裏走機場第二高速算不算繞路?”回答這道題可以有兩個相反的答案。據劉常虹介紹,界定未繞路有兩個標準:一是從上車地到目的地走的最短距離;而如果在遇到交通管制或堵車的情況下,司機徵得乘客同意後選擇的路線也不算繞路。但如果沒有徵得乘客同意,司機自作主張,儘管有時候是為了不堵車,也算繞路。

  司機被投訴進“黑名單”

  從今年七八月開始,出租拒載、繞路、多收費等現象高發,本市交通運輸部門也在國貿、王府井等重點地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首汽集團配合開展“颶風”行動,管理人員成立的檢查小組對出租司機進行“明察暗訪”。同時建立“黑名單”庫,只要遭乘客投訴的司機就會被拉入“黑名單”,成為重點培訓對象,而且違紀記錄會長期跟隨著他。被認定投訴三次,就屬於嚴重服務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據介紹,七八月份,公司接到乘客投訴每月達二三十起,9月份降到15起。

  晨報記者 陳琳

責任編輯:郭思宇

熱詞:

  • 黑名單
  • 解除勞動合同
  • 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