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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國土局涉假招拍挂 仍被評為“先進集體”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1日 07: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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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欄語

  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網絡論壇、貼吧、微博等成為公眾監督的有效渠道,對懲治腐敗、嚴格行政執法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但同時,一些虛假信息甚至惡意誹謗的言辭混跡其間。網絡輿論虛虛實實,孰真孰假?視點版自今日起開闢“網聞尋真”欄目,對網絡爆料真實與否進行追尋。

  本報記者范傳貴

  近日,有網絡爆料稱,涉嫌搞假招拍挂的公安縣國土局被湖北省國土廳表彰為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集體”,該廳官網上已有表彰決定。此事真相如何?《法制日報》記者趕赴湖北調查核實。

  檢察院

  國土局涉嫌搞假招拍挂

  據“國土局官員實名舉報縣長插手土地出讓”一事的舉報者、湖北省公安縣國土局幹部鄒元享透露,2007年,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部署開展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有市民向湖北省國土廳舉報荊州市偉星置業有限公司在公安縣孱陵新區違規佔地101畝搞開發。湖北省國土廳接到舉報後,派員對此事進行了調查,並要求荊州市國土局查處此事。

  2007年12月25日,荊州市國土局向公安縣國土局下發文件,認為公安縣國土局在湖北省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徵用手續之前,擅自將該塊地直接出讓和登記發證,並且未依法按照經營性用地招拍挂程序供地,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屬於非法批地行為。

  荊州市國土局責令公安縣國土局按照程序依法登出該宗土地使用證,限期依法收回101畝土地,按照招拍挂程序重新供地。此後,公安縣國土局根據要求重新進行了一次招拍挂程序,但該地塊最終還是花落偉星置業。

  鄒元享告訴記者,當時,他擔任公安縣國土局執法監察局局長,他認為其中存在“貓膩”,但正當他準備深入調查時,相關領導卻要求他進行“軟處理”。此後,鄒元享開始向檢察機關實名舉報這起土地交易存在“假招拍挂”行為。

  鄒元享的舉報受到檢察機關的重視。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對鄒元享的舉報進行立案偵查。荊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伍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鄒元享的舉報被查實。

  伍軍説,2011年7月4日,荊州市公安局對公安縣國土局土地交易中心主任陶開平執行刑事拘留。經檢察機關初步查明,陶開平具體經辦了涉案土地的假招拍挂,給國家造成了鉅額經濟損失。目前,陶開平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已被批准逮捕。

  伍軍同時透露,荊州市檢察院依法從偉星置業公司暫扣了1800萬元資金。此外,偉星置業公司兩名相關負責人涉嫌非法佔用土地罪,目前被取保候審。

  這一事件經報道後,立即引起了強烈反響。據湖北當地媒體披露,公安縣縣長周昌俊看到有關報道後,當日趕赴荊州,就舉報人鄒元享反映的情況向荊州市主要領導進行彙報。周昌俊表示,鄒元享舉報自己插手土地出讓的內容不屬實。周昌俊説,目前暫時不能接受媒體的採訪。上級組織會對鄒元享舉報的情況進行調查,屆時會公開調查結果。

  8月31日晚,公安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開回應稱:“8月31日,網上傳言公安縣國土局官員實名舉報縣長插手土地出讓一事,此前,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根據有關舉報,已經展開調查。縣人民政府正在配合進一步調查。”

  10月8日,《法制日報》記者從荊州市國土局獲悉,目前荊州市檢察院和紀檢部門均已介入此案,但調查尚無結論。

  據媒體公開報道,除了周昌俊被舉報、陶開平被刑拘外,今年4月被採取措施的公安縣原縣委副書記柳保軍、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張宏等也均被認為與當地的土地交易有關。此外,多名當地地産商也被陸續帶走協助調查。

  網絡爆料

  違規國土局被評“先進集體”

  實名舉報一事被披露後不久,有網友又發現,這個涉嫌搞假招拍挂的縣國土局竟然被評為湖北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集體”。《法制日報》記者在湖北省國土廳官網上找到了這一表彰決定。

  這份落款時間為9月5日的《關於表彰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決定》由湖北省人社廳與國土廳聯合發佈,獲評“先進集體”的共有76個,其中就包括公安縣國土局。

  一個涉嫌搞假招拍挂的縣國土局緣何能被評為“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集體”,並在網上公示?這種評先要具備哪些條件?記者在湖北省國土廳官方網站找到了相關文件。

  2010年7月13日,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國土資源廳聯合下發了一份《關於評選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文件,文件稱為加快推進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激勵全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奮發向上、開拓進取,更好地履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職責,推動國土資源管理事業全面發展,為“保障發展、保護資源”作出新的貢獻,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於評選全國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的意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決定表彰一批全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這份通知對評選條件作出了明確要求,包括:“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健全,管理規範,運轉協調,紀律嚴明,措施得力,效果明顯”、“領導班子團結協作、作風民主,解放思想、勇於進取,廉政勤政、公道正派,執行力強”、“幹部職工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幹部隊伍整體素質好,單位風氣正”以及“近5年內沒有發生重大違法違紀事件”。

  時隔一年後,2011年8月17日,湖北省國土廳網站上貼出了《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推薦對象公示》文件,公示時間為2011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就在公示結束到下發表彰決定之間,公安縣國土局涉嫌“假招拍挂”事件被曝光。

  國土廳

  評選在違規行為被曝光前

  按照湖北省人社廳、國土廳2010年7月發佈的評選通知,這一評選是自下而上一級級申報、推薦的,最終由省廳審核是否符合條件。該通知還附了一份審批表。

  但是,在公安縣國土局,該局辦公室主任馮佳否認了是縣國土局主動參評的。馮佳説,這是上級部門的表彰行為,他們無法影響決定。

  在公安縣國土局的上級單位——荊州市國土局,辦公室吳副主任也表示,評選決定權在省國土廳,他們並未參與。

  記者隨後致電湖北省國土廳人事處,該處一名黃姓工作人員向記者講述了這個評選的來龍去脈:“事實上,這個評選是5年一次的,這次評的先進集體是表彰他們2005年至2010年期間的工作,評選的截止時間也是一年前的2010年8月,但由於工作一直安排不過來,所以拖到最近。”

  “我們受理材料早在2010年7月就已停止,至於媒體曝光的‘假招拍挂’事件,在評選過程中我們沒有得到任何信息,公示期內也沒有任何反映。”這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他們唯一認同的一個省級層面的評選,兩個部門都很重視,結果也是反復多次徵求過各級、各部門意見的。

  “如果有舉報,應該反映到我們這邊,但是我們這邊沒有收到他們的舉報。我們只能按程序辦事,在公示期內沒有任何反映,我們就表彰了。”這名工作人員説,他們的評選程序沒有問題,如果查出來公安縣國土局的確在2005年到2010年間存在違規問題,“那就只能按程序辦了,該查問題的查問題”。

  記者發現,根據鄒元享的舉報,2007年,在“百日行動”中查處偉星置業違規佔地101畝,正是湖北省國土廳接到舉報後,派員對此事進行調查,並要求荊州市國土局對此進行查處。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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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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