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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揭露有償補課:學校與培訓機構合謀共享利益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19: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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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明轉暗 合謀“分肥”

  揭開中小學校外“培優班”利益迷局

  新華網廣州9月7日電 近日,廣東省紀委等部門通報了10大教育亂收費典型案例,其中超過一半是與“補課”有關的亂收費,引發公眾熱議。

  從2009年至2011年,教育部等部委連續發文,嚴禁學校和教師有償舉辦或參與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新華視點”記者近期在湖北、廣東等省調查發現,表面上被剎住的補課之風,變相“刮”到校外“培優班”,背後是培訓機構與公辦學校的利益“合謀”。

  有償補課:由內轉外 公私“合謀”

  廣州淩駿培訓學校是一所辦了10年的社會補課機構,該校有關人士坦言,近幾年教育部門年年下達“禁補令”,但中小學培訓市場反而越做越大。主要原因是公辦學校借著民間培訓機構的“掩護”暗度陳倉,校內不補,校外“惡補”,與培訓機構合作辦班,利益分成。

  這位負責人説,“好老師”是社會培訓機構賴以生存的“法寶”。所謂“好老師”,就是能帶來“穩定生源”的公辦學校兼職老師。

  2009年,通過一位公辦學校退休校長的牽線,淩駿培訓學校有關負責人認識了廣州97中校長,後者正為升學率發愁,想“補”不能“補”,有了培訓班做“幌子”,“補課”從校內轉移到了校外,補課費收取也可不經學校之手,雙方“一拍即合”。

  據廣州市教育局紀檢組組長謝鳴介紹,2009年至2011年兩年間,廣州97中初中部教師幾乎是成建制到淩駿培訓學校兼職補課,教的也還是本校學生,補課費向學生收取。作為回報,老師除了有最低350元/80分鐘的補課收入外,培訓機構更是轉讓20%至25%的豐厚利潤給公辦學校。這筆錢沒有進入廣州97中的大賬,而是進入總務處主任的私賬,成為該校“小金庫”,由校長審批使用。

  “社會培訓班"傍"公辦學校,已成為這個行業的潛規則。”在湖北襄樊市,一位知名培訓機構的代理商竇先生説,他最初入行時舉步維艱,後經同行指點,找到幾位重點中小學校長,沒想到校長們直接提出分成、回扣等問題,最終以“每推薦一名學生,給校長10元、給老師40元”成交。在公辦學校暗中支持下,竇先生的培訓機構迅速擴大,如今贏利可觀。

  “以前是招一個學生給老師提成50元,現在已經漲到80元。”武漢一家培訓學校負責人稱,現在培訓機構的商業性越來越濃,競爭手段也無所不用。“特別是對於新興的培訓機構,由於品牌知名度低,其招生主要靠賄賂學校領導和老師來換取生源,因為很隱蔽,查起來也難。”

  “培優班”:公辦教育資源的“尋租地”

  對於不少家長來説,給孩子補課實際上是“被綁架的選擇”。廣東省人民政府督學李偉成説,從體制層面看,應試教育壓力讓家長和學生“被自願”補課,“你不補他在補,這個學校不補卻總有學校在補”,不補課就意味著落後,意味著與名校無緣,大環境逼著孩子去補。

  湖北陽新縣某中學初二學生小陳説,在學校補了10天課,還來不及休息,又被老師“引導”去上校外補習班,每位學生收幾百元,時間半個月。“天熱路遠,同學們實在不願假期補課,可又不能得罪老師,老師説要上新課,不補課後果自負。”

  顯然,學校和老師在利用特權製造“預期”,刺激家長和學生去上“培優班”。一些培訓機構打出“名校名師”“保證升學”“推薦上名校”等噱頭,向家長暗示手中掌握一些特殊資源,如參加培訓班的,可能考試會有透題、可能老師會安排好的座位、可能推薦上名校的機會大。

  “這樣做會讓家長們欲罷不能。”湖北一位培訓機構負責人坦言,“實際上,一所名校給我們的推薦名額非常有限,也就五六名吧。”

  為了逐利,有的學校、老師甚至強制學生補課。湖北浠水縣蘭溪高中學生小余反映,學校暑期補課要交補課費300元,如不在自願補課單上簽字,下學期學校就不準報名,以製造學生自願補課假象。

  談及收益,一些中學老師坦言,辦一個月補習班的報酬,比在學校上一學期的課還要多,“所以補課屢禁不絕”。

  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范先佐認為,學校和教師開設或參與有償補習班,主要是經濟利益的驅動。同時,在應試教育背景下,學校和教師試圖通過補習提高學生成績,提高學校排名競爭力,這也是個既現實又嚴峻的問題。

  “禁令”遭遇“軟執行” 培訓市場待清理

  近三年來,教育部等七部門連續發文,一道道“禁補令”直指教育亂收費,試圖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但一些地方的實際情況顯示,校內和校外的補課屢禁不止,家長和學生付出的成本也越來越大。

  “禁補令”遭遇“軟執行”,中小學培訓市場亂象叢生,究竟該如何根治?

  謝鳴認為,公辦教師屬於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在校外培訓班兼職是利用公職身份牟取私利。但目前,我國對公務員兼職有明確的處罰條例,而對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行政處分沒有可引用的條規,應完善有關法規。

  記者採訪發現,一些學校已開始探索嚴懲有償家教。武漢二中今年7月在校園網公開承諾,社會人士舉報該校教師從事有償家教,一旦查實獎勵1萬元。目前武漢二中已查出3起有償家教,其中兩起查實,並已清退兩名教師。

  “在一些國家,校外培訓機構專職教師比例要達到90%,而我國目前對培訓機構的審核門檻明顯過低。”李偉成等教育專家説,國內一般只要求培訓機構達到消防和場地兩個標準就算過關,對師資沒有嚴格規定。“教育部門必須要求培訓機構師資人員備案,並規定專職教師達到一定比例,按年審核,不能一間屋一張桌就辦培訓學校。”

  有償“培優班”只是一個社會表層現象,背後還是基礎教育改革問題。據記者了解,廣東省有關部門近期通報的教育亂收費事件,相關培訓機構並未被清出市場。有關專家認為,教育等相關部門不能只發“禁令”,更重要的是執行和問責。(記者鄭天虹、廖君、孔博、歐甸丘)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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