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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國家級非遺將建警告、退出機制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03: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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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張然)昨天,文化部官網發佈了《文化部關於加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將建立警告、退出機制。

  今年5月底,國務院公佈了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191項,擴展項目164項。加上此前公佈的兩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共1219項。為了加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的保護管理,文化部通知表示,今後將實施國家級代表性項目的動態管理。

  各有關部門首先要建立定期自查、報告機制。每年3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國家級代表性項目保護工作總體情況和每個項目的存續情況與保護工作評價報送文化部。通知同時要求建立督促檢查和社會監督機制。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文化部將組織專家對各地國家級代表性項目保護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和重點督查,實施動態管理。

  通知特別明確了要建立警告、退出機制。凡國家級代表性項目因保護不力或保護措施不當,導致項目存續狀況惡化或出現嚴重問題的,一經查實,文化部將對項目申報地區(單位)和項目保護單位提出警告和限期整改要求,並向社會公佈。整改不力的,文化部將取消項目保護單位資格,收回國家級代表性項目標牌。

  國家級代表性項目因名稱不當等原因需糾正的,或因客觀環境改變不再呈“活態文化”特性而自然消亡的,經文化部組織專家研究認定並徵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意見後,報請國務院批准,予以更正或退出名錄,並向社會公告。

責任編輯:侯永勝

熱詞:

  • 非物質文化遺産
  • 退出機制
  • 國家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