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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嚴厲處罰濫用抗生素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8日 05: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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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廣州8月7日電 (記者鄧圩)抗生素的使用與院長、科室主任的"烏紗帽"挂鉤,還關係到每個醫生的飯碗。廣東省衛生廳近日召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政策解讀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對嚴重濫用抗菌藥物的醫生,要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據調查,目前廣東省大醫院的抗菌素使用率普遍在60%以上,一些中小醫院和社區醫院高達70%以上;而歐美發達國家的比例僅在30%左右。為了遏制醫生濫開抗菌素,省衛生廳出臺空前嚴厲的整治措施。

  東莞市每月對全市醫療機構的院、科兩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開展調查,包括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藥物品種、使用強度等。醫療機構每月組織對25%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對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依法依規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暫停處方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理。

  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負責人近日與各臨床科室主任簽訂了抗菌藥物合理使用責任狀,規定各級醫生不得超越權限使用抗菌藥物。

  韶關市粵北人民醫院對臨床用藥實行動態監測與超常警戒制度,規定一般病情門診不得使用30元/支以上的抗菌藥物,普通感冒的門診處方金額不得超過80元,對違反的醫務人員進行處罰。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抗菌藥物
  • 濫用抗生素
  • 處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