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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濫用抗菌藥將受罰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5日 08: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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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劉紅)記者8月4日從省衛生廳獲悉,今後,我省各醫療機構每月要對各臨床科室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進行排序和公示,如果醫師濫用抗生素將被取消晉陞資格,並遭受處理。

  據省衛生廳醫政處處長姜建明介紹,今年我省將重點整治和規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首先要建立、健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此次整治將明確各臨床科室負責人的管理責任,醫療機構負責人與臨床科室負責人簽訂的責任狀要有明確、合理的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控制指標和控制措施。各醫療機構要把抗菌藥物合理應用作為科室、科主任、臨床醫師考核的重要指標,每月對各臨床科室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進行排序和公示,並落實獎懲措施。

  按規定,三級醫院採購的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二級醫院原則上不超過35種。醫療機構住院和門診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和20%。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住院患者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因臨床需要確需採購目錄以外抗菌藥物的,須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核準其申請抗菌藥物的品種、規格的數量和種類。

  姜建明表示,對存在嚴重問題的科室,對科主任進行誡勉談話或免職,並在全院通報。對於存在嚴重問題的醫師取消晉陞資格並進行警示談話教育、離崗培訓、限制或停止其處方權等處理,並對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給予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