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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動車追尾事故 專家指出50萬賠償標準太低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7日 18: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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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專家呼籲提高標準

  本報訊(記者傅洋)對於動車追尾事故中遇難者50萬的賠償標準,保險專家表示,這個標準太低,建議按照去年伊春空難的保險賠償標準。

  資料顯示,在去年伊春空難事故中,考慮到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計增長幅度,再加上為遇難旅客親屬的生活費補貼和撫慰金等賠償,航空公司對每位遇難旅客的賠償標準為96萬元人民幣。

  賠償應當參照伊春空難標準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郝演蘇告訴記者,鐵路部門按照50萬元標準賠償遇難旅客是不合適的,應當參照伊春空難的標準。對於為什麼溫州動車事故要以不低於96萬元標準賠償?郝演蘇表示,生命面前不分貴賤,雖然鐵路票價和航空票價有差距,無論是乘坐何種交通工具,票價費用多少,在發生死亡事故時的賠償標準應當是以最近的相關賠案為基礎測算。

  伊春空難遇難者賠償96萬

  據專家介紹,2010年伊春空難遇難者賠償標準為96萬元,航空公司並沒有按照頭等艙、打折票票價的不同差別對待。2010年鐵路系統運送旅客16.8億人,按照人均票價50元計算,票款收入為840億元。如按《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提取保費,總保費為16.8億元。即無須動用往年積累,按照10%賠付率標準履行賠償責任,超過伊春空難賠償標準綽綽有餘。

  對於賠償金額問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目前火車失事的理償標準尚未與國際標准保持一致。他表示,現在動車、高鐵速度很快,這意味著風險的增加。如果這次呼聲大,火車意外險的賠償金額可能會提高。J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