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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三家中央部門按國務院要求公開“三公經費”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8日 13: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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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門公佈“三公”消費咋這麼難?

  7月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201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等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以及其他工作。會議要求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其中特別強調,要切實改進預算管理,大力推進預算公開。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完善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和使用辦法,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大力推進預算決算公開,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特別是對“三公”經費支出等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內容要公開得更詳細。

  今年以來,備受矚目的“三公”經費支出更加受人關注,國務院曾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門壓縮預算,並明令要求各中央部門務必於今年6月將本級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向社會公開。然而截至目前,僅有科技部、中國工程院和國家文物局三家中央部門公開了“三公經費”……

  工程院和文物局:遲了總比沒有強

  7月以來,兩家中央部門曬出的“三公經費”備受關注。

  中國工程院:首份曝光的三公經費決算數據

  7月6日,中國工程院發佈去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據和今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成為繼科技部之後又一個響應國務院號召曬三公經費賬本的中央部門。其所公佈的去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據,則是中央部門第一份曝光的三公經費決算數據。

  7月6日傍晚,中國工程院在官方網站首頁貼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表”,共分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和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兩欄。

  決算數據顯示,中國工程院去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489.1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239.0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58.5萬元,公務接待費91.59萬元。

  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則只公佈了因公出國(境)經費一項,總計為162.62萬元,相比去年該項經費的實際支出,今年預算縮減超過三成。今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兩項數據空缺。

  記者7月6日致電中國工程院有關負責人,諮詢預算表中兩項經費數據空缺的含義,沒有得到相關解答。

  在中國工程院此前公佈的本年度財政預算中,支出僅有外交、科學技術、住房保障三項,三公經費未予體現。此次可謂針對三公經費的專門發佈。

  中國工程院在備註中特別説明,表中“決算財政撥款支出數”是實際支出數,包括使用當年預算、上年結轉和結余資金髮生的支出,不包括當年國庫集中支付結余數,與預算執行數口徑不同。而“財政撥款預算數”則指當年申請的財政撥款。(京華時報,記者 商西 孫乾)

  國家文物局:數據讓人看不明白

  7月7日,繼科技部和中國工程院後,國家文物局在其官網上公開了“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其中包括去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和今年“三公經費”預算數。

  國家文物局公開的數據顯示,2010年,公務接待費的財政撥款決算數,是48.32萬元;今年這項費用的財政預算為151.85萬元。在“三公經費”預決算表格中,“公務接待費”的預決算相差103萬元,增加兩倍多。

  與此對比,因公出國(境)費和公務公車購置及運行費兩項,今年的預算數,均比去年的決算數略有下降。

  由於公務接待費預算的增加,國家文物局今年的“三公經費”預算總共667.43萬元,比去年決算的593.53萬元,高出近74萬元。

  針對公務接待費預算增加的情況,記者7月7日下午多次致電國家文物局宣傳部門,併發出採訪傳真,截至發稿時,未得到該局回復。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領導這兩天不在,無法很快答覆。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認為,國家文物局的數據讓人看不明白。其一,中央部門一直提出要壓縮三公經費,為何越壓越多?其二,公務接待費用呈兩倍增長,其必要性在哪?國家文物局有必要解釋。(新京報,記者 魏銘言)

  多數中央部門仍然爽約

  針對備受矚目的三公經費,國務院曾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門壓縮預算,並明令要求各中央部門務必於今年6月將本級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向社會公開。

  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表決通過關於批准2010年中央決算的決議,中央政府履約,首次向全國人大報告三公支出情況。

  經財政部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支出合計94.7億元。

  專家認為,此舉意味著我國三公費用逐漸邁向透明化。然而,中央部門各自的決算及預算的透明情況卻不盡如人意。

  在國務院要求公開三公費用不久,科技部就率先響應號召,在財政撥款支出説明中以文字的形式公佈了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然而,科技部的積極響應並沒有得到其他部門的追隨,反而變成“孤家寡人”,至今鮮有部門效倣。

  不過,中國工程院的公開之舉也打破了“今年尚無中央部門公開各自2010年三公決算”的紀錄,使這一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成為今年第一家公開自己三公決算的中央部門。

  對於中央各部門三公經費的公開問題,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6月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報告時表示,中央各部門2010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由本部門向社會公開。

  按照國務院制定的時間表,第一家公開2010年三公決算數的中央部門已經遲到一週,也就是説,除科技部之外的其他中央部門對此承諾紛紛爽約。

  由此看來,處於輿論重壓之下的三公經費,從暗室走向室外仍有很大距離。對於公眾一直期待透明公開的三公經費,至此依然“猶抱琵琶半遮面”。

  律師向多部門申請公開三公數據

  5月初,律師李勁松向多個部門提交申請,要求公佈“三公”數據。據其介紹,要求公佈的數據共有26項,包括相關中央單位公車型號、車牌號、越野車數量、車輛運營費用等;出國支出;公務接待費用等。

  截至7月7日,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13個部門已回復李勁松。

  8個部門表示,將按照國家的要求,在部門網站上對此事項進行公開。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3個部門則表示,這些事項不屬於依申請公開的範疇,所以在回復中不予公開。國家糧食局回復中表達了對李勁松的感謝,稱將儘快恢復。科技部在答覆中稱,該部已經公開三公消費數據。

  全國人大代表、預算專家葉青表示,按照規定,7月1日前各部門應公開三公費用,但包括財政部在內的絕大多數部門並未響應,進度確應加快。

  葉青認為,6月份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財政部公佈的中央單位三公消費總數據,來自於每個部門的數字疊加,這説明各部門數據早已計算統計出來,因此沒有任何藉口可以不公開。

  對於公佈的數據僅是個總數缺乏具體內容的觀點,葉青指出,此項工作剛剛開始,各部門做的不會很細,需要一步一步的推動,未來應該越來越好。

  此前,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門壓縮預算,並要求各部門務必於今年6月將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向社會公開。在此之前,公佈三公消費情況的只有科技部。本月,中國工程院和國家文物局先後公佈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部分中央部門答覆

  國家糧食局

  非常感謝您對糧食工作的大力支持。非常理解您對腐敗現象之深惡痛絕。非常感同身受您對祖國昌盛之殷切希望。共同祝願人民安康,祖國昌盛!您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收到,我們會儘快給予回復。

  國家發改委

  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辦關於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你的來函中申請公開的25個事項均不屬於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範圍,我委不予提供。

  農業部

  關於公務用車情況,目前我部正開展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將於今年年底基本結束。三公經費問題,我們將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後,在農業部網站主動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

  專訪李勁松:向多部門發出信息公開申請是“民間的推動”

  李勁松,男,1961年出生,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主任

  記者:你向多少部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什麼這麼做?

  李勁松:國務院多次提出要推動三公經費公開,溫家寶總理也多次表態。

  5月初,我就萌生了提交申請的念頭,並馬上行動。我給很多部門發了電子郵件,但因為有些部門公佈的郵箱不正確,所以有的信被退了回來。因此,具體我向多少部門提交了申請,我也説不清了。

  國務院的是官方的推動,我這個是民間的推動。

  記者:現在收到的回復,你怎麼看?

  李勁松:起碼是一種姿態。多數部門説,將在網站上公佈,這已達到我提交申請的基本目標。這些部門中,糧食局回復速度最快,雖然沒説什麼時候公開,但起碼他們知道有公民在監督這個事情。

  記者:也有部門説,你申請的不屬於公開範疇。

  李勁松:是這樣的。比如,國家發改委,他們在回復中説,這個不屬於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條件,所以不予提供。但在這之前,他們電話和我溝通過,説這個不關我個人的事情,不能依申請公開;(這個)屬於主動公開範疇,他們會按國家規定公開。

  記者:多數部門的回復很正式。

  李勁松:我首先是對他們説,在網站公開持肯定態度。因為預算公開這個事情,只能一步一步來,需要一個過程。

  記者:截至目前,多個部門已經超期,你下一步會有什麼舉措?

  李勁松:如果不公開,我就窮追不捨。

  記者:你不怕別人説炒作?

  李勁松:我關注這些事情,首先是基本的公民意識,其次是法律人的特性。我不需要用這些事情來增加名氣。在當下,不能各掃門前雪。如果每個人都掃上一點,那麼大街就乾淨了。(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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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不願公開預決算或擔心遭質疑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批准2010年中央決算的決議,經財政部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的“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4.7億元,這也是首次公開中央單位“三公”經費。

  自2009年起,我國正式拉開中央財政預算公開的大幕,然而,作為群眾高度關注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仍然在相關的預算報告中難覓蹤影。作為財政預算公開中群眾高度關注的項目,此次中央公開“三公”經費的意義何在?對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乃至整個法治政府建設將産生哪些影響?記者就此與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展開對話。

  記者:近日,經財政部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公開的“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4.7億元。中央單位公開“三公”消費預算有何積極意義?

  王敬波:首先,這是一個積極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行為,非常值得肯定。

  其次,從中央的角度來講,更加開放、更加透明是順應世界趨勢的一種現象。從整個世界的發展趨勢上來看,公開透明是政府的一個發展方向。中央人民政府現在能夠進一步部署財政公開,同時公佈“三公”經費的做法,説明我們的政府已經意識到要順應世界開放的趨勢,意識到中國政府不能置身事外。

  再次,這次公開是對社會公眾要求的積極回應。實際上,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之初,社會公眾就已經對“三公”經費包括預算、決算的公開提出了很高的期望,這次中央人民政府積極主動地作出公開“三公”經費的部署,是對社會公眾的一種回應。

  記者:長期以來,政府部門公開“三公”經費存在哪些問題?

  王敬波:一方面,預算本身的科目設計和公眾對“三公”經費公開的預期不一致,這需要對預算管理進行改革。在預算當中要想找到“三公”經費是比較複雜的問題。預算管理設計的標準和公眾對政府開支所希望獲悉的信息,通常無法對應。政府部門有時會説預算當中沒有“三公”經費這一科目,這種説法是不科學的,實際上在預算當中可以找到公眾關注的“三公”經費內容。

  只不過預算管理中的科目與公眾普遍理解的“三公”經費有一定差距,需要找一些細目進行核算才能夠得到相關數據。這樣就容易出現政府部門和公眾在交流溝通上互不理解的情況,但這僅是一個技術上的問題,它不能成為阻礙公開“三公”經費公開的理由,也不能影響公開的趨勢。

  另一方面,關於“三公”經費,政府部門在公開方面還存在不夠主動的情況,推三阻四或者找各種藉口的現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中央人民政府和溫總理曾向社會承諾有一個公開“三公”經費的日程表,這是非常好的現象,但關鍵是要在實踐當中得到正確的貫徹和落實,尤其是地方政府在落實上不能打折扣。

  記者:按照此次人大會議要求,中央各部門不僅要公開本部門2010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比照中央財政做法,公開經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查批准的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並做好“三公”經費等公開工作,具體來説,這一要求在執行中可能會遇到哪些困難?

  王敬波:這一工作在執行當中實際上是沒有特別多的困難。對於預算和決算的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一直就有特別的要求,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到目前為止已經執行3年了,從嚴格執行法律的角度來説,3年的法律執行期已經算比較長的時間了。

  對於政府部門來説,預算和決算都是客觀存在的,只不過是面臨要向社會公開的問題。我認為在制度上不存在障礙,在執行的過程中主要取決於地方政府尤其是行政首長的意願。如果説地方政府和行政首長有意願貫徹條例和全國人大的一些要求,那麼在實踐當中就不存在執行上的障礙。唯一的障礙即是地方政府的意願和貫徹法律法規的主動性。

  很多基層政府不願意公開預決算的主要原因,可能還是擔心受到公眾的質疑。政府部門應該接受公眾的質疑,如果回避和隱瞞,只會增加公眾的不滿,影響政府部門形象。實際上,公開是一種很好的方法,它既可以保證社會公眾對政府部門進行有效的監督,也可以促進政府部門的自我轉變、自我改革。

  有些基層政府在公開過程中也會有輕內容、重形式,甚至出現隱形處理、數字遊戲,用各種技術手段來處理的情況,這實際上是一種違法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我想,作為地方行政首長來説,不公開本身就是對法律的一種漠視,如果迫於公開的壓力進行公開,但在公開過程中不真實地公開,事實上也是一種違反法律的行為,違反了我國預算和決算方面的法律規定。

  記者: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已經3年,在政府信息公開尤其是類似于“三公”經費這樣的敏感信息的公開方面,還有哪些規定是需要進一步細化的?

  王敬波:目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身已經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我認為現在不是法律制度的問題,而是執行法律的願望問題。影響執行的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因為法律已經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就是要進行公開,這實際上是世界通例。

  我不贊成因為沒有明確的程序、沒有具體的規則而回避公開的行為。現在不是欠缺程序和技術手段的問題,而是應該把政府部門每年都正常制定的預算、決算向社會公開,社會公眾自然會有各種反應,然後根據公眾反應再討論已有的預算、決算是否科學,然後進行相應調整,這是正常的程序。我覺得關鍵問題還是觀念和意願的問題,技術上、運行方式上、程序上都不存在障礙。

  記者:此次中央督促地方政府進行更深入地信息公開工作傳達出哪些信號?

  王敬波:首先,中央人民政府有一個以身作則的表率態度。其次,中央政府貫徹落實這個條例的決心是很明顯的。再就是,中央人民政府希望通過自上而下的要求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法制日報,記者 杜曉)

  (本文綜合新華網、京華時報、新京報、法制日報及中新網等媒體稿件)

責任編輯:張洋

熱詞:

  • 三公
  • 中央部門
  • 公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