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雲南高院回應李昌奎被判死緩案:沒有徇私舞弊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7日 07: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雲南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雲南省巧家縣茂租鄉鸚哥村強姦案發案現場(7月4日攝)。 新華社發

   殺?還是不殺?

    李昌奎姦殺少女摔死男童案一審判死刑,二審又因“自首”改判死緩,近日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有網友表示,“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傢伙,怎麼能因自首就死緩?雲南高院為什麼還要對他人性化關懷,顯示仁慈呢?”雲南省高院副院長趙建生則説,當法官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時,必然要慎之又慎。

    當輿論的激憤和法律的嚴謹碰撞時,法官如何駕馭法律通過這個三岔路口固然值得圍觀,但大眾如何理性看待最後結果,了解法律本意也是必須有的功課。

    同樣是死刑,社會危害不同,就要區別對待。最高法院要求,對因民間矛盾、婚姻家庭矛盾或鄰里糾紛引發的案件,適用死刑要十分慎重。這是對“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也是國家站在社會總體角度,制定的刑事司法政策。這與我國傳統意識中的“殺人償命”理唸有著一定的差異。趙建生

    殺還是不殺,法院會認真對待輿論的建議,但是不能以此來判案,要以國家刑事政策和法律來進行。而我們的社會需要更理性一些,不能以公眾狂歡的方式判一個人死刑。

  田成有

    “李昌奎的二審判決是認真審慎的、按程序進行的、改判都有事實、法律和刑事政策的依據。”昨日,省高院副院長趙建生説,“網民對判決提出的異議,都只是觀念的問題,是殺人償命的傳統意識與現代司法理念、國家刑事政策的差異,這些都是可以公開來探討的。”

    身背兩條人命的李昌奎二審改判死緩案引發網絡大討論後,省高院表示已重新核查此案。昨日,省高院組織媒體通氣會,對李昌奎案進行探討。藥家鑫都判死了為什麼李昌奎死緩?自首是否是“免死牌”?不殺是否會放縱犯罪……會上,高院副院長趙建生、副院長田成有、刑四庭庭長趙林對網絡上的質疑一一作了回應和探討。

  高院回應

  高院判決程序合法,不存在徇私舞弊

    “對每一個判決,每個人有其不同的理解,法院不能聽到哪邊呼聲大,就倒向哪邊。”昨日,省高院兩位院長説,高院對於李昌奎的二審判決是“認真審慎的,按程序進行的,合法的”。首先,此案“沒有什麼黑幕”,李昌奎家住農村,家庭經濟困難,更沒有什麼“背景”,還被害人的錢都很困難,更不可能來行賄法官,法官是在其裁量權範圍內來審判的。

    他們介紹,判決不是一個兩個法官做出來的,而是經過了審判委員會。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可能被判處死刑的案件都要通過審判委員會來討論決定。而高院審判委員會目前有27名成員,由法院領導、業務骨幹組成,每次要成員過半才能討論,而且要成員過半(14人以上)同意判決結果的,才能作出判決,李昌奎案也不例外。因此,“該案的程序是完全合法的,事實證據也清楚,只是在適用法律上,大家有不同的意見。”

案件回顧:

  姦殺19歲少女,又摔死3歲幼兒

    李昌奎之前是喜歡王家飛的。他們同為昭通市巧家縣茂租鄉鸚哥村人,而19歲的王家飛面對大自己10歲的李昌奎,並沒有同意他的提親。據查,2009年5月14日,李家與王家因瑣事打架,遠在西昌打工的李昌奎趕回老家。

    當月16日中午1點左右,李昌奎在王家門口遇到王家飛及其弟王家紅。李昌奎以兩家的糾紛為由,同王家飛發生爭吵抓打,抓打過程中,李昌奎將王家飛褲襠撕爛,並在王家廚房門口將王掐暈後實施強姦。

    王家飛甦醒後跑向堂屋,李提起鋤頭猛擊其頭部,王家飛倒地致死。隨後,李昌奎轉向年僅3歲的王家紅,倒提起他的手腳,猛摔向鐵門,致其死亡。作案後,李昌奎找來一根繩子,將姐弟倆的脖子勒緊,逃離現場。

    經鑒定王家飛、王家紅均係顱內損傷伴機械性窒息死亡。同年5月20日,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縣城關派出所投案自首。 >>>>詳細

責任編輯:張洋

熱詞:

  • 李昌奎
  • 高院
  • 自首
  • 死緩
  •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