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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染色饅頭”事件調查 家族式供銷鏈屢打不絕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9日 07: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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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染色饅頭”上海超市熱賣

  今天(18日)下午,《法制日報》記者從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分局了解到,該局已介入對“染色饅頭”事件調查,正以治安傳喚形式,組織力量全力查找涉及“染色饅頭”事件的3名河南籍當事人,但尚未刑事立案。所謂已抓獲3名違法分子的消息係誤傳。

  據龍灣分局葉副局長透露,目前,公安機關正按照溫州市統一部署,協助工商、質監部門,重點調查“染色饅頭”事件中的一些重要問題,如不法分子究竟將“染色饅頭”賣到哪家學校?化驗確認“染色饅頭”所添加的“檸檬黃”、“糖精鈉”及玉米香精等添加劑究竟是否超標?“染色饅頭”作坊的實際銷售數額究竟是多少?葉副局長説,只有查清這些問題,再對照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才能決定是否進行刑事立案。

  “染色饅頭”是如何流入市場的?“黑心”小作坊屢禁不絕暴露了食品監管還存在哪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深入採訪。

  信息不對稱造就暴利市場

  “過去大家喜歡吃白麵饅頭,但現在條件好了,想吃健康食品,就選擇吃雜糧饅頭,這剛好給一些造假者帶來了商機。”溫州市龍灣區狀元鎮甘岙村一名村民今天對前往採訪的《法制日報》記者説。 

  4月15日,龍灣區工商局根據群眾舉報,在狀元鎮甘岙村甘中路一間民房大院內,發現生産銷售“染色饅頭”的無證作坊,作坊裏存放了大量蒸熟的饅頭,其中有不少黃色的“玉米饅頭”。執法人員用手一捏,發現雙手立刻被染黃。在現場,還同時查獲“檸檬黃”、“糖精鈉”及玉米香精等添加劑。

  “玉米饅頭顏色鮮亮,吃起來很軟很甜,自己家裏做不出這種效果。”《法制日報》記者從購買過這種染色饅頭的一名安徽阜陽籍打工者口中得知,她每天上班都要從一個攤販那裏買一些帶在路上吃,“添加香精是肯定的,玉米麵加了多少就不清楚了,但真沒想到會有害中毒”。

  “看到電視上説了,很恐怖啊。”記者隨機採訪了當地的幾名村民,一位諸姓老人説,很多人並不了解這些染色饅頭的製作工藝,大都是貪圖方便就從路邊攤販處購買的。

  《法制日報》記者發現,甘岙村的這個“黑心”作坊條件簡陋,地上滿是泥濘,四壁是發黴的墻,蒸籠就擺放在民房門外搭建帳篷的地上,邊上就是煤炭堆。

  執法人員查獲的賬本上顯示:3月22日至4月14日,這個沒有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染色饅頭”作坊每天售出饅頭8000余個,每天營業額在3000元左右,共賣出這種饅頭19.48萬個。

  “因為信息不對稱,一邊是消費者的需求,一邊是無證經營者低成本供給,暴利市場就這樣形成了。”當地一家經營面點生意多年的王姓老闆説。

  家族式供銷鏈屢打不絕

  浙江省人大代表張福龍對《法制日報》記者説,這家“白麵+檸檬黃+香精=玉米實心饅頭”的黑作坊開了近兩個月,職能部門卻沒聞到饅頭的“香氣”,進貨方沒有停止進貨並向有關部門舉報,其中是不是有“利益鏈”?

  記者了解到,在執法人員查獲的賬本上,記錄著的“客戶”基本為“小姑”、“姑父”、“爸爸”等開的8家零售攤點。其中一個客戶是學校,買了約1.1萬個。

  龍灣區工商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經初步調查,這一“黑心”作坊的經營者來自河南,這些“染色饅頭”大多賣給作坊老闆親屬開的一些零售攤點。

  事情發生後,網絡上傳聞,這些“染色饅頭”部分流入附近的東方職業技術學院。但該院相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否認學校曾購入這種“染色饅頭”。

  無證經營者是如何躲過職能部門的監管?

  “長期以來,工商、質監、衛生部門對黑心作坊的打擊從未間斷,可屢打不絕。”溫州市質監局龍灣分局局長林姜歆對《法制日報》記者説:“光靠堵解決不了問題。”

  張福龍認為,黑作坊都有一個成長週期,如何在苗頭上予以杜絕?如何在危害發生前予以消滅?考驗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能力,也同樣暴露了行政執法中的監管真空。

  張福龍説,和豆製品一樣,對待饅頭黑作坊,一方面要打擊,另外一方面也要擇優收編,引入集中加工區,從無組織到有組織,這樣能夠提升一個地區的食品加工整體質量。

  常態化監管需完善法律

  比起上海市的染色饅頭作坊,溫州黑心作坊的“染色饅頭”生意從頭到尾都違法,既沒有衛生許可證,也無工商營業執照。

  “食品小作坊數量太龐大、分佈過於分散,違法可能性大,這些特點決定了食品小作坊監管的難度,同時監管的法律依據仍然缺乏,監管的支撐條件不足……”食品安全法律研究專家、中國計量學院法學院副院長季任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季任天説,目前,我國直接以食品小作坊為題的部門規章有2007年6月22日經國家質檢總局修改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意見》;同年7月11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關於開展全國食品生産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監管工作按照“全面監管、分類實施、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機制。

  季任天向記者進一步解釋説,儘管如此,但質檢、工商、衛生等部門仍存在職能交叉的“模糊地帶”,如“前店後廠”類食品生産行為的界定不清楚、無證照生産行為的查處主體不明確等。這就使得監管部門處於“管違法、不管失職”的兩難地位,作為、不作為都要承擔無限責任。

  “違法成本低是導致食品安全事件頻頻出現的原因之一。”食品與藥品監管研究專家、南開大學教授宋華琳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説,“很多在民房裏秘密進行的行為被監管部門發現的幾率很小,這種處罰力度並不足以威懾在食品中摻入非食品原料的不法分子。”

  宋華琳認為,監管者要建構以許可制度為核心、上市後監測為支撐的監管體系,進行動態的持續的全過程監管,從而讓監管者能及時備份升級監管信息,讓監管者和被監管者之間保持緊密且連綿不斷的聯絡。

  “食品小作坊取締不了,就應合法化。”季任天説,要完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監管部門應當儘快出臺有效的食品小作坊監管辦法。食品小作坊監管辦法應當明確規定食品小作坊的責任、監管者的責任以及監管程序、監管責任的追究等,並具有可操作性。本報記者陳東升 本報實習生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