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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染色饅頭”暴露食品監管四大盲區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8日 17: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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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消費主張》通過暗訪發現,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生産饅頭過程中,違規添加防腐劑來延長食品保質期,添加甜蜜素來節約成本,甚至還通過添加檸檬黃來給饅頭染色,生産玉米饅頭。面對這些色相非常漂亮的“染色饅頭”,工人們表示“打死”“餓死”都不會吃。這些問題饅頭通過浦東區的一些華聯超市和聯華超市銷售給消費者(4月12日人民網)。

  為了少使用一些玉米粉,生産者竟然見利忘義,毫不顧及消費者的健康安全,違規添加檸檬黃來給饅頭染色,這種喪心病狂之舉怎不令人震驚和恐懼!相關部門理當聞風而動,立即進行徹查,對違規者進行嚴懲。但在筆者看來,此事決不能就這樣清查處罰了之,我們還應該透過“染色饅頭”對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進行反思,查找監管盲區,然後竭盡全力去從源頭上封堵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事故。

  在筆者看來,上海“染色饅頭”事件至少暴露了時下食品生産過程中四大監管盲區。

  其一,違規使用添加劑難被檢出。雖然防腐劑山梨酸鉀和著色劑檸檬黃不允許加入饅頭中,但是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就敢添加。原因很簡單,只要不出事,就沒有人對産品成分進行檢測,就不會露餡。

  其二,食品標識隱瞞成分無人知曉。按照相關規定,食品生産廠家應該在外包裝或標簽上標明産品所含成分,包括添加劑名稱。但“染色饅頭”的生産者明明在饅頭中添加了東西,卻不標注出來。因為只要消費者不吃出疾病或人命來,那就沒有人來查。

  其三,私自標注生産日期神不知鬼不覺。記者在暗訪中發現,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生産饅頭時,不是如實標注生産時間,而是往後推延,按進超市的時間進行標注。這等於變相延長了保質期。原因同上,這樣做幾乎出不了事。

  其四,過期食品回收再生産無人過問。記者暗訪中還發現,那些超過保質期的饅頭被退回後,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不是按規矩進行處理,而是和入麵粉中重新加工成饅頭,然後賣給消費者。原因依然相同,過期饅頭不是毒藥,不可能吃死人。

  那麼,面對食品生産的這四大監管盲區,有多少企業在鑽空子,肆無忌憚地生産不安全食品呢?這應該是一個不小的數目,譬如就在上海“染色麵包”被曝光的同一天,廣州也有新聞報道稱,有麵包生産者把到期麵包回爐再造後熱賣。看來,想方設法消滅這些監管盲區,非常迫切。如果確實一時無法去對食品生産的全過程進行監控,那也應該出臺“一違規即死亡”之類的高壓政策,不定期進行突查,用高違規成本來震懾住那些蠢蠢欲動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