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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何劍文:民事糾紛最好多調解少訴訟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1日 05: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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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全國兩會

  “民事糾紛,最好多調解,少訴訟。”3月10日中午,全國人大代表、雲南省司法廳廳長何劍文正利用午休時間,整理上個月“廳長接待日”的工作記錄,“我也是人民調解員,除了不定期的走訪,每個月還有固定的接待日,面對面聽取群眾訴求。”

  何劍文一邊翻閱著記錄本,一邊説,“過去,群眾之間發生點兒糾紛,沒有專門的機構去調處。本來是小事,結果動不動就控訴、審判,矛盾越鬧越大。現在呢,以醫療糾紛為例,按照調解優先、全程調解的原則,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公證處和法律援助機構三方聯合調解,努力在法庭外尋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在矛盾之初就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並且,人民調解都是免費的,弱勢群體還能得到法律援助。”

  何劍文介紹,目前,雲南460家基層法院和鄉鎮法庭、1031個派出所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還向著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延伸。2010年,雲南省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21萬餘件,調解成功率達98%,上千起民間糾紛得到及時調解。

  “不打官司,通過調解解決民事糾紛,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因為大家能夠區分哪些應該上法庭,哪些通過調解就可以解決。”為更好發揮人民調解的作用,何劍文建議:各級政府應該把人民調解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要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企業改制、拆遷安置、農村土地徵用等社會熱點、難點領域拓展;同時儘快建立有效的銜接和溝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