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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鐵軍:我寧願獲刑 絕不出賣“線人”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6日 1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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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日益發達的中國媒體行業來説,消息源的保護正在成為緊迫問題

  2004年6月15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公開審理廣州華僑房屋有限公司與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雜誌社名譽權糾紛。

  2003年9月,由著名三農問題專家溫鐵軍任總編輯和法定代表人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雜誌社(以下簡稱《中改》)被告上法庭,原告是已被珠江實業集團(以下簡稱珠江實業)兼併的廣州市華僑房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僑房屋),訴訟理由是侵犯名譽權,訴訟要求《中改》賠償名譽損失590萬元。

  此前的2003年7月,《中改》刊發了一組關注國企改制的報道,其中一篇對華僑房屋改制進行了個案研究。這篇調查報道引起了華僑房屋的強烈不滿,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儘管《中改》對於所報道的事實頗為自信,但他們的消息源來自華僑房屋內部職工的舉報。面對公開審理,在質證程序中,《中改》除非讓線人們公開作證,否則並無勝算把握,但這些主要的線人有些還在華僑房屋工作,公開作證將使線人面臨風險。

  更重要的是,保護消息源是新聞行業幾百年來的傳統,但在中國現行法律框架下並無相應的法律保證。對於《中改》來説,要麼敗訴,要麼把線人供出來,這是一個艱難的選擇。

  事情緣起

  《瞭望東方週刊》了解到,2001年,《中改》內參反映了一些國企的廠長經理在職消費過高的問題。中央領導作了批示,指示對於廠長經理的在職消費和收入分配要做一個調查研究,提出相關解決辦法。

  國務院體改辦接受了這個任務,成立了調研小組。我是調研小組的成員。正好這時收到了華僑房屋的舉報材料,裏面有一條就是企業領導的收入和業績不挂鉤的問題。所以我很重視,親自去了廣州,和那些職工見面,問清情況再安排記者進行調查。溫鐵軍對《瞭望東方週刊》説。

  在了解的過程中,我們慢慢感覺到裏面還有在改制過程中,優質資産‘分肥’的問題。於是我們把它作為一個討論國企改革的個案來研究。他説。

  為了確保報道的真實性,溫鐵軍和《中改》記者分別三下廣州做調查。從調查開始到刊出報道,相隔差不多一年時間。

  2003年7月,《中改》題為《誰在分肥》一文發表之後,引起了廣州市有關部門的重視,由市建委和下屬的建設資産經營公司聯合調查華僑房屋的真實情況。調查于2004年3月結束,結果至今沒有公佈。

  《瞭望東方週刊》曾就此致電建設資産經營公司的周克昆董事長,他回答現在華僑房屋的問題已經進入了司法調查,不適宜接受採訪。

  消息來源和按他們的對手

  《誰在分肥》的消息來源是華僑房屋公司的一批員工。他們的共同點是,在接受採訪時要求不公開自己的姓名,原因是害怕被打擊報復。

  華僑房屋是一家有50年曆史的房地産公司,曾經隸屬於廣州市僑務辦公室。在上世紀90年代,華僑房屋平均年贏利2500萬元,資産積累達到8個多億。

  從1999年開始,這家公司已經歷了3次改制。2001年6月,華僑房屋成為廣州珠江實業集團的一員,從此開始了華僑房屋數十位職工與來自珠江實業方面管理層的對抗。

  《瞭望東方週刊》在廣州採訪了多位華僑房屋在職和離職員工,他們反映的一個焦點問題,是珠江實業兼併華僑房屋之後,派任新總經理林廣志的改制方法有問題。

  職工們於是把情況向上面申訴。《中改》記者走訪了建委的主管部門。他們承認的確有100多人次的舉報信。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得到有效處理。《中改》方面對《瞭望東方週刊》説。

  而且據説一些舉報材料轉到了被舉報人手中。一個廣為流傳的故事,是某次行政組織的大會上,林廣志拿出一份匿名的舉報信,對全體員工説,這次我不追究。然後拿出打火機就把舉報信燒掉了。

  《瞭望東方週刊》多次要求採訪林廣志,但是對方一直以工作繁忙為由拒絕。最後由兩位中層幹部出面,以不錄音、不出現姓名為條件,和記者面談並回答了一些疑問。

  他們證實了燒信的故事,但是當時燒掉的不是那封匿名信,而是讓秘書臨時打印出來的一份不重要的文件。

  在他們的眼中,林廣志是一位擊有能力和闖勁的領導,所以遭受一定非議在所難免。

  職工們最後選擇了向媒體申訴,而溫鐵軍也恰恰在這個時候收到了他們的舉報信。

  出賣線人?

  溫鐵軍對訴訟結果並不樂觀。

  在被起訴之初,《中改》就試圖通過溝通來避免這場訴訟。但令《中改》方面震驚的是華僑房屋方面提出的要求。

  珠江實業的董事長周孟嘗,在電話裏居然要求《中改》提供消息來源,作為溝通的條件。《中改》雜誌社社長李偉東告訴《瞭望東方週刊》。

  《瞭望東方週刊》曾就此致電珠江實業集團董事長周孟嘗求證此事。週一聽是媒體記者就拒絕了採訪,並挂斷電話。

  雖然《中改》律師浦志強認為《中改》報道沒有大問題,但是如果沒有人證也就是提供消息的內部線人走上法庭作證,《中改》方面的證據就顯得匱乏,敗訴可能性很大。

  保護消息來源,是媒體維持公信力的最基本原則。目前法律規定的舉證責任分配其實是在扼殺輿論監督。浦志強對《瞭望東方週刊》説。

  浦認為,舉證責任應該按照實際惡意的原則來確認。實際惡意的原則是,媒體在明知事實虛假,或者理應對事實真偽抱有深切懷疑,卻仍然漠視真偽予以發表。這才是損害被報道對象的名譽。浦説。

  耶魯大學教授陳志武曾撰文指出,在美國,媒體敗訴率只有8%,而中國,媒體敗訴率高達70%。名譽權受損,是起訴媒體常用的一柄利器。

  溫鐵軍向《瞭望東方週刊》表示:這個案例可能是一個有意義的界石。我們現在缺少這方面的案例,也需要有人付代價,那我來付就是了。希望這是一個能夠在中國新聞史上留下一筆的案件。

  即使採訪對象主動願意出庭作證,我們也要儘量避免。因為我們沒有力量在證人浮出水面之後,再進行有效保護。溫鐵軍説。

  我們絕不會給出消息來源。假如因此而敗訴,作為法定代表人,我會拒絕執行這個判決,甚至為此負刑事責任也在所不惜。溫説。(記者朱雨晨)

  背景

  溫鐵軍簡介

  溫鐵軍,經濟管理學博士,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03年CCTV中國年度經濟人物。中國改革雜誌社總編輯,中國體改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晏陽初鄉村建設學院理事長兼院長。1985年調入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聯絡室,從事農村政策和調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