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在逃記者”仇子明(人物新聞)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30日 13: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7月28日,針對記者仇子明被全國通緝一事,《經濟觀察報》正式發表嚴正聲明,稱將堅持維護新聞工作者的正當採訪和報道權,並正向有關部門提起申訴。

  27日,一則“記者報道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內幕遭全國通緝”的微博消息引爆網絡。發帖者稱,《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為報道了上市公司凱恩公司關聯交易內幕,遭到凱恩公司所在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目前,被通緝的記者四處求援,工作陷入停滯。

  《經濟觀察報》的聲明表示,仇子明在報道過程中,相關當事人和記者多次受到利誘、威脅。對於有人試圖借助公權力壓制輿論監督,威脅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強烈譴責。《經濟觀察報》還表示,他們正在向國家新聞出版署、中國記協等機構申訴,反映相關情況,並呼籲新聞出版署、中國記協採取維權行動,維護新聞工作者的正當採訪和報道權,保護新聞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同時“將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衛媒體和新聞工作者正當採訪報道權”。

  據媒體報道,5月上旬以來,仇子明得到凱恩股份實際控制人王白浪在凱恩集團改制過程中,涉嫌侵吞國資、侵佔國有土地、將上市公司資産洗錢至個人腰包的新聞線索後,對此事開始調查並寫了3篇文章。其間,王白浪多次對記者及報社實施危機公關,並要給予“封口費”,均遭拒絕。

  據了解,仇子明進入該報工作不到半年,工作表現極為優秀。凱恩公司關聯交易內幕一案的多篇稿件,經過報社嚴格的“三審”流程後刊出。在報社方面看來,報道不存在任何問題。目前,仇子明已經不敢到報社上班。

  有媒體從浙江遂昌警方採訪獲悉,仇子明確實已經被列為網上通緝人員。通緝人員登記列表中的“案件類別”一欄中顯示,仇子明涉嫌的罪名是“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

  《經濟觀察報》律師項武君説,損害企業商業信譽罪的構成要件首先是捏造事實,導致企業蒙受重大損失,但仇子明的報道證據獲取非常紮實。

    (來源:人民網)

更多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