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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誰在騙訪民的錢?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2日 02: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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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一位上訪者展示買來的“中國司法維權內參”。本報記者 孫純霞 攝

  7月30日,一位上訪者向記者展示她花500元買的“內參”。這樣一份蓋著紅戳、署名為“《中國司法維權內參》編輯部”的“內參”,近日出現在北京南站附近的上訪人群中。訪民們稱,只要花費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編輯部”就會派“記者”對訪民的訴求展開調查,然後向地方甚至國家分管部委發“內參”,被反映問題的單位將因此解決問題。但據知情者稱,所謂“內參”,只不過是有人冒用“維權機構”的名義和公章開具,騙取上訪者的錢財。本報記者 孫純霞 攝

  一份蓋著紅戳,署名為“《中國司法維權內參》編輯部”的“內參”,近日出現在北京南站附近的來京上訪人群中。訪民們稱,只要交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編輯部”就會派記者對訪民的訴求展開調查,然後向地方甚至國家分管部委發“內參”,被反映問題的單位也會因此“哀求著要給你解決問題”。

  但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訪民們拿到“內參”後,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被反映問題的單位也稱從未有“編輯部”的記者到他們那裏採訪過。對於有訪民稱拿到“內參”,問題就可被最高院受理的説法,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斷然否認,直言其為“騙局”。

  據知情者稱,所謂“內參”,係有人虛構或冒用“維權機構”的名義和公章撰寫,以騙取上訪者的錢財。

  7月29日下午3點半,南二環僑園飯店東側路邊。北京市專業氣象臺監測數據顯示,當天這裡的最高氣溫為39℃,地面溫度最高達66℃。

  榮曉玲墊著一張坐墊坐在地上,身邊一個紙袋膨脹成球形,裏面塞滿上訪材料。

  對於這個40歲,已來京上訪3年的女訪民而言,眾多上訪材料中最具“分量”的,無疑是那幾張蓋著“中國司法維權內參編輯部”紅色公章,抬頭為“中國司法維權內參調查意見函”的16K打印紙。

  為了得到這幾張紙,榮曉玲花了500元錢,對她而言幾乎是傾囊而出。

  但越來越多的情況讓榮曉玲意識到,手裏的這幾張“內參”,不會給自己帶來任何的幫助。

  有“力度”的“內參”

  2007年2月,榮曉玲為反映丈夫的問題,從黑龍江來京上訪。今年4、5月份,她知道了有人給訪民寫“內參”的事,告訴她這個消息的,是去年結識的吉林省訪民劉芳。

  “她告訴我,這個人可有力度了。”榮曉玲説,劉芳推薦的人叫魏民,也是吉林來的訪民,他幫劉芳把反映的問題上了網,還給劉芳開了“內參”。

  6月初,南二環路邊,榮曉玲見到了由劉芳領來的魏民。據榮曉玲形容,魏民50歲左右,身高1米8。魏民告訴榮曉玲,他也是在上訪過程中知道這個內參的,而且內參還幫助他維了權。

  榮曉玲説,魏民告訴她,“編輯部”的維權手段就是給地方發函,説內參反映的問題是事實,讓他們解決。

  “他告訴我,哪怕對方被買通了也別怕,(內參)對他們的壓力是很大的。”榮曉玲説,魏民還稱如果三天之內,有關單位還沒有就反映的問題找到“編輯部”,“編輯部”就可以把“內參”發到全國曝光,在各大報紙上宣傳,還要發給國家領導人。

  “內參”反饋電話已停機

  榮曉玲回憶,她上訪三年來,也遇到過街邊收上訪材料的人,説可以把上訪材料上網,或遞送材料給有關部門,雖然最後都不了了之,但對方從來沒有要她付過錢。

  這一次,魏民向榮曉玲提出要1000元的“費用”,並承諾會被中央領導重視,問題得到解決,“到時責任單位會哀求著給你解決問題。”

  榮曉玲只付給魏民500元錢。“我給了一半不是因為有顧慮,是因為我沒錢了。”榮曉玲説,自己最難的時候以在北京站撿瓶子為生,一天只吃一塊錢的飯。

  在收錢後第三天,魏民把榮曉玲帶到南二環的一家網吧。榮曉玲看到,自己和劉芳、魏民反映的問題,都出現在電腦屏幕上。

  不過榮曉玲還有一個心病,就是要得到“內參”,她認準那個東西“有力度”,準備用來反映問題。為此,榮曉玲撥通了魏民的電話。

  7月24日,魏民交給了榮曉玲20余張“內參”,但榮曉玲當著魏民的面撥打“內參”上的“反饋電話”時,發現已經停機,魏民對此解釋是正常現象。而後,榮曉玲又發現,“內參”上所寫的內容,和自己的訴求並不一樣,向魏民提出修改但遭到拒絕。

  7月26日,魏民離京,至今未歸。而時至今日,被反映問題的單位也沒有來找榮曉玲“哀求著解決問題”。

  多份“內參”表述雷同

  根據榮曉玲提供的關鍵詞,記者在網上查到了她的上訪材料,被加以“的呼喚”的標題,于6月17日被貼在一個名為“吉林省青年報”的博客上,成為該博客的第一篇博文。當天,該博客在十幾分鐘內共有9篇博文貼出,此後再未更新過。

  吉林省新聞出版局報刊處證實,並無名為“吉林省青年報”或“吉林青年報”的媒體。

  記者查閱了包括榮曉玲在內多位訪民的“內參”,其抬頭為“中國司法維權內參調查意見函”。在多份“內參”中,除訴求部分外,其他表述如出一轍:“為避免造成負面影響及尊重事實,我單位調查員親赴(被反映問題單位)了解事情經過,經調查後認為(上訪者姓名)反映情況均為屬實,現將報告呈送,請領導能(從)以人為本角度出發,尊重事實,處理不合理事件,還百姓一個公道。”

  “內參”的呈送單位依次為“中央政治局、國務院辦公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等。

  此外,多份“內參”留下的“反饋電話”,均是1866640,那部榮曉玲撥打時已經停機的電話。

  稱“內參經過記者調查”

  “我這裡效果不錯,最高院和北京市都已經收了我的案子。”7月30日上午9時許,記者以訪民身份撥通了魏民的電話,自稱正在吉林當地法院辦事的他,再次對“內參”的“力度”給予肯定。對於“內參”為何有如此大的能量,魏民稱因為這個函是“記者看過,還調查屬實了的”。

  據魏民介紹,想要開“內參”,需提供上訪材料和2000元“費用”,然後由“記者”介入調查,先從網上曝光,然後給當事單位和主管部門發函,他就是拿著函直接去有關部門反映問題,得到受理。

  當記者指出“編輯部”的“反饋電話”已停機時,魏民突然警覺起來,解釋稱該“編輯部”還有別的電話。此後,他拒絕再透露任何信息,表示自己不知道記者要反映的問題,要考察實際情況,而不能“瞎介紹”,之後匆匆挂斷了電話,再也無法聯絡。

  之後,記者嘗試通過其他途徑尋找“編輯部”的聯絡方式,其中一個哈爾濱區號的固定電話號碼,在眾訪民中頻繁出現。據榮曉玲説,她的上訪材料上網後,哈爾濱一家“維權網”就用這個號碼給她打來電話,請她赴哈爾濱接受採訪,榮曉玲表示沒錢去不了,對方還稱要進京與她面談,但至今未出現。

  在撥打該電話後,接線人員自稱是“中國政府反腐網”,“中國司法維權內參”是他們的“法律顧問單位”,二者相互“交流”訪民的上訪材料。

  記者隨後又聯絡到了“中國政府反腐網”駐北京的責任人張先生。據張先生稱,“中國司法維權內參”編輯部幾個工作人員都在哈爾濱,並建議對於上訪問題找他們“維權網”也可以受理。

  “編輯部”無備案信息

  記者諮詢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了解到,正規出版單位,均可在新聞出版總署的“新聞機構查詢”中查詢到,即便“內參”不公開,也應該在各地新聞出版局備案。

  隨後,記者登錄“新聞機構查詢”,未能查詢到與“中國司法維權內參”有關聯的新聞機構。而在北京、黑龍江的新聞出版管理部門,也均未查到有“內參”編輯部備案的信息。

  此外,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並無“中國政府反腐網”。

  “我們這裡都一年多沒有來過記者了。”7月30日上午,榮曉玲所反映問題的哈爾濱市道外區某單位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説,從未有中國司法維權內參編輯部的記者向他們單位了解過情況,他們也從來沒接受過任何類似機構的調查。

  記者從一些訪民處了解到,為榮曉玲介紹“內參”的劉芳,本身也為“內參”投入了幾千元錢。記者兩次與劉芳聯絡時,她並未對此予以否認,但卻不願多説,更多的是強調自己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而她反映問題的吉林扶余縣某派出所,答覆與榮曉玲反映問題的單位一致:“從沒有‘中國司法維權內參’的記者,來我們派出所調查了解。”

  對於憑“內參”可在最高院受理的説法,最高院辦公廳有關人士的反應是吃驚。“這怎麼可能,肯定是詐騙!”該人士稱,最高院從沒有委託任何機構進行過類似工作,而且也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一位知情訪民透露,所謂“內參”,只是有人冒用“維權機構”名義和公章撰寫,騙取上訪者的錢財。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負責人表示,一些社會人員創辦了所謂的“內參網”、“反腐網”、“輿論監督網”等,是利用群眾上訪的迫切心情,以幫助群眾辦事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

  (稿件中訪民均為化名)

  ■ 鏈結

  新聞內參由媒體採集

  新聞內參特指新聞媒體向各級黨政機關專門呈送的一種新聞報道,與普通的新聞不同的是,新聞內參不進行公開發佈。

  新聞內參的採集者為國內各新聞媒體的新聞工作者,其中以各黨報、黨刊和通訊社的采編人員為主。他們在採集到某些新聞信息後,經斟酌認為,事實本身具有較高的社會影響力,或亟待進行解決,需要領導同志引起重視,但不適宜進行公開報道的,則以內參的形式呈送給各級黨政機關,供有關領導參考。

  內參通常有三種不同的內容:第一種是對社會不良現象的報道,希望得到有關部門的整治;第二種是對亟待解決的事件的報道,希望能儘快得到妥善處理;第三種是對有價值的經驗或有益探索的報道,希望進行推廣。

  通常情況下,新聞內參呈送到有關部門後,呈請有關領導進行審閱。如領導認為某篇內參所報道的事實值得引起重視或應儘快進行處理,將對該內參進行批示,指示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辦理。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張太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