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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麗水警方赴京向被通緝記者當面道歉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30日 16: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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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29日)下午4點,遂昌縣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會只有4分鐘,相關負責人念完通稿轉身就走,記者只來得及拍下一個背影。圖/記者曾鳴

資料圖片:《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

  新華網杭州7月30日電(記者 方列)記者從浙江麗水市遂昌縣公安局和《經濟觀察報》獲悉,30日下午,遂昌縣委宣傳部及縣公安局負責人已經前往北京,向因報道上市公司交易內部遭全國通緝的《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及報社當面賠禮道歉。

  “我現在腦子裏一片空白,這幾天的精神壓力太大了,我連續幾天沒有睡好。” 仇子明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的報道內容沒有不實之處。”

  近一個月以來,仇子明在其供職的《經濟觀察報》先後發表多篇文章,質疑上市公司凱恩集團在上市過程中涉嫌非法侵佔國有資産、通過他人偽造土地使用權從上市公司套取資金等問題。凱恩股份以商業信譽被損害為由要求遂昌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根據仇子明公開發表文章的內容,遂昌縣公安局認定仇子明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決定。

  麗水市公安局調查核實後認定,目前對仇子明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採取刑事拘留的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7月29日上午10時,遂昌縣公安局撤銷了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麗水市公安局局長陳鐘説:“麗水警方將對該案件辦理情況作進一步調查,查明情況後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