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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手機用戶頻頻遭遇“流量陷阱”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6日 09: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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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不少消費者向本欄目反映,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遭遇手機"流量陷阱",電信運營商隨意扣流量費成為用戶爭議和投訴的熱點。

  記者走訪內蒙古自治區消費者協會和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現,目前移動通訊服務隨意扣費現象主要存在於手機上網領域。最近消費者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是,在沒有使用手機上網的情況下,網絡流量自動流失,消費者話費被運營商變相"套取"。

  手機用戶陶女士今年3月向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投訴,自己的手機在未上網的情況下,每月都被某移動通信公司扣除相應的流量費。今年2月份,經過協調,該公司退還85元到手機賬戶。可是,今年3月份,該公司又開始無故扣費。

  內蒙古自治區消費者協會袁威偉副秘書長介紹,內蒙古自治區消費者協會曾通過通信行業監督員會議反應過手機被隨意扣費的問題。但是,仍然出現不同消費者針對手機流量費被無故扣除的投訴案例,反映出通訊運營商解決問題的決心不大。

  隨意扣除手機流量費的情況還存在於其他通訊運營商。據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介紹,楊先生今年購買了一部蘋果4S手機,並辦理了聯通公司的通訊服務業務。3月19日,楊先生查詢手機流量,聯通公司反饋號碼還剩餘200多兆流量。此後兩天內,楊先生並沒有使用手機上網功能,卻被聯通公司通知欠流量費289元。消費者要求聯通公司出具流量詳單也被拒絕。

  內蒙古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張小晶副處長表示,現階段,手機上網流量的資費屬於市場調節價,電信運營企業的電信計費設備是經過國家檢測的。造成用戶投訴上網流量問題的原因較為複雜,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袁威偉副秘書長介紹,移動通訊涉及諸多專業技術,消費者所了解的常識難以與運營商抗衡,憑藉自身能力難以面對強大的運營商,外加信息不對稱,形成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的弱勢地位。

  張小晶副處長告訴記者,為了確保廣大電信用戶放心消費、透明消費,工業和信息化部在今年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對包括手機上網在內的電信消費項目做好相應消費提醒工作。

  袁威偉表示,現在主要問題在於移動通訊領域法律法規的缺失。當前消費者協會主要依靠《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內蒙古消法實施辦法》來維護消費者權益,還沒有出臺專門維護消費者移動通訊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

  對此,袁威偉建議相關部門完善法律法規,做到監管到位。企業自身也要顧及消費者的切身利益,自律經營,合法經營。張小晶還建議,消費者在不使用手機上網功能時,最好關閉手機上網數據通道。此外,用戶在使用智慧手機過程中要注意防範病毒等有害程序入侵,不要打開來歷不明的網絡鏈結和短信、彩信附件,以防手機被有害程序侵入,造成話費損失或個人信息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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