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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點酒水,加稅錢才給發票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9日 06: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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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

  讀者報料:7日,濟寧市民劉先生在宏聲大酒店用餐,他們點了四個菜和米飯,一共消費88元。由於沒在酒店消費酒水,索要發票時,收銀員要他交6元錢的稅費,給他開具的發票上顯示餐飲費為94元。不消費酒水,消費者就要交6元錢的稅費,劉先生很納悶。

 □記者求證
 8日,記者來到位於琵琶山路的宏聲大酒店。酒店的一位工作人員説,只要有酒水消費,就可以正常開發票。若自帶酒水或無酒水消費,消費者需支付稅錢。“店裏的菜價低,利潤薄,如果沒有酒水消費就要多交錢。”這名工作人員這樣解釋。
 劉先生説,7日中午,他和幾個朋友在宏聲大酒店用餐,點了四個菜和米飯,一共消費88元。由於沒有消費酒水,收銀員説開發票時需要交稅。“多交了6元錢,總計付了94元後,給我開具了一張餐飲費為94元錢的發票。”劉先生説。劉先生認為,這是變相的額外收費。
 濟寧市地稅局政策法規科一名工作人員介紹,作為營業服務方,酒店應該按規定履行繳納稅費的義務,不能以其他方式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酒店只想著算自己的經濟帳,如果掙得少,就要讓消費者納稅,這沒有站在服務的角度去考量。”這名工作人員説,既然飯店裏有標準菜價,結賬時應該按照菜價支付。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酒店以稅費的名義多取了6元錢,雖然在稅收方面沒有違法,但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消費者應在現場及時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和消費者投訴熱線(12315),現場留取視頻、圖片資料,以便當場處理。
 隨後,記者撥打了12315服務熱線,一名客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聯絡當事人登記現場情況後,會反映給執法人員,然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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