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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退市改革答問 ST不對稱漲跌幅設計或將修改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11: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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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近期公佈風險警示股票交易實施細則的徵求意見稿,擬對風險警示股票即ST類股票等,實施不對稱的漲跌幅制度,漲幅1%,跌幅5%。此後引發市場熱議,認為此規則過於嚴厲。昨天,上交所就退市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答記者問,表示上交所在公開徵求意見結束後,會認真梳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進行充分論證,“對方案作相應的修改和完善”。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擬對風險警示股票實施不對稱的漲跌幅制度,主要目的在於抑制績差股的投機炒作,引導此類股票價值逐步回歸。但上交所已注意到,在公開徵求意見後,一些市場人士和投資者有不同意見,有的認為該制度過於嚴厲,有的認為應實行漲跌幅對稱,並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體建議。

  “公開徵求意見稿中,提出設立風險警示板,將被風險警示的股票集中在該板交易,目的是為了向投資者提示重大風險。”對市場關注的風險警示板設立時間,上交所介紹,風險警示板的設立需要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並不會馬上實施,會有一個過渡期,計劃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屆時,仍未被撤銷風險警示的現有*ST公司股票和ST公司股票以及此後新增的退市風險警示公司、退市整理公司、恢復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重大風險公司的股票,將一併納入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

  達到重新上市條件的股票將獲優先安排。昨天,上交所同時表示,如果公司在觸發或者可能觸發退市條件的情況下,自願選擇並主動退市,將進行鼓勵和支持。“達到重新上市條件的,由本所優先安排,經上交所上市委員會審核通過後,重新上市,不需要經過證監會核準。”(記者 竇紅梅)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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