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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交所消息,上交所昨日公佈了滬市上市公司2011年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分析。針對相關統計分析結果,上交所建議,對於一些重大議案,或者對董事參與度要求較高的議案,應該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同時,上交所就設立風險警示板等退市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鼓勵B股公司自願退市。
上交所稱,從年報披露情況來看,一半以上的董事會是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開會方式和表決形式的多樣化,對如何評價董事勤勉盡責提出了更高的監管要求。
上交所對此建議,對以通訊方式召開或以通訊方式參與表決的董事會適用範圍,根據表決事項的內容等進行適當性監管,特別是對於一些重大議案,或者對董事參與度要求較高的議案,應該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
另外,7月27日,上交所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股票交易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是對該所退市方案和《股票上市規則》相關內容的具體化和制度化。日前,上交所專門就設立風險警示板等退市相關問題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表示,鼓勵B股公司自願退市。
上交所表示,這次退市制度改革,上交所與深交所一樣,在退市標準上引入成交價格指標,規定A股公司、B股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的,應當退市。由於B股市場長期不活躍,股價比較低迷,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一些純B股公司比較容易觸發上述退市標準。考慮到B股市場的特殊情況,對於純B股公司因觸發市場指標而非財務指標引發退市的,我們同樣鼓勵公司通過大股東增持、公司回購、縮股減資等方式,保留上市地位;同時支持B股公司引入境內機構作為戰略投資者,對公司進行資産重組,注入資金或優質資産,改善基本面,提升投資價值。同時鼓勵B股公司自願退市,自願退市後符合重新上市條件的,本所同樣將充分考慮歷史因素並尊重公司的意願,安排其重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