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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産商移花接木將酒店建成別墅 別讓亂開發毀了廬山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7日 07: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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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道,與廬山核心景區含鄱口僅一山之隔的仰天坪國際度假山莊正在建設擁有産權的別墅,準備公開銷售,標價每平方米4.2萬元,這一項目已得到廬山管理局批准。

  廬山是享譽海內外的世界文化遺産,根據我國《風景名勝區條例》、《森林法》等規定,連砍一棵樹都須經過嚴格審批,為何竟然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大興土木建私人別墅?據了解,仰天坪國際度假項目于2007年得到省政府批文,批復性質是“商務酒店”,可到了廬山管理局,這一項目卻被改成了“産權式商務酒店”。多出“産權式”三個字,就完全改變了項目性質,變成了房地産開發。地産商再借題發揮,移花接木,居然將酒店建成了別墅。

  有關方面肆意改變項目性質,究竟意在何為?是為賺取每平方米4.2萬元的銀子?筆者認為雖有此意,但“醉翁之意”恐不止於此。風景秀美、文化厚重的廬山,一向為達官貴人和富商巨賈所眼饞,處心積慮地蠶食這塊寶地,欲把風景區變成自家的“後花園”。可以想象,這些在建的私人別墅決不會賣給普通人,何方“神聖”有資格享有?有關方面自然心知肚明。

  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我國《風景名勝區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禁止違反風景名勝區規劃,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等。”賓館都屬違建,遑論私家別墅。廬山有關方面違法違規建別墅必須嚴肅問責,不能輕描淡寫地處理。

  廬山亂建別墅更潛藏著危害世遺安全的隱憂。按照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規定,設立世界遺産名錄是為保護瀕危遺産,文化精神功能是世界遺産主要屬性,旅遊只是遺産的附帶功能,禁止遺産地商業化,否則黃牌警告,直至取消世遺稱號。這方面早有教訓,2001年,張家界天子山因建幾十萬平方米的旅店,形成“山中小城”、“天上街市”,以及修建300多米高的觀光電梯,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警告,被責令限期拆除,張家界不得不斥資3億元進行整改。

  國外也有類似例子,德國德累斯頓的易北河谷是一個典型的歐洲安居小城,2004年入選世界文化遺産,後因政府為改善交通修了一座橫越河谷兩岸的鋼梁橋,破壞了景觀原貌,2009年6月被世界遺産委員會除名,成為世界上首個被從世遺名單中清除的文化遺産。從此,易北河谷的旅遊業一落千丈,遊客稀少。前車之覆,後車之鑒,廬山管理者要切記,亂建別墅直接危害世遺安全,如弄丟了世遺“金牌”,將成千古罪人。

  世遺景區過度“商業化”的問題,也需反思。為何要在毗鄰廬山核心景區建商業酒店和購物區,給違規建別墅留下了可乘之機?其實,類似問題在旅遊景區比比皆是,説到底還是商業利益作祟。而據報道,在美國世遺景區基本看不到賓館、商店,全建在景點外圍,景區就是景區,想購物請出景點,這值得我們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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