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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廣場物業公司 被疑擅自漲價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5日 03: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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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費每平方米跳漲2元

  中山廣場物業公司

  被疑擅自漲價

  本報訊(記者馬振華 實習生蔡舒)合同上寫著物業費每平方米3元,現在物業公司卻要求漲到5元。昨天,萬松園路中山廣場寫字樓商鋪租用人吳先生向記者投訴,物業公司擅漲物業費,租戶難以接受。

  吳先生説,物業公司沒有向業主們徵詢意見,就將合同約定的物業費3元/平方米漲到5元/平方米。吳先生説:“我能夠理解物業費上漲,但是物業公司應該召開全體業主大會,一起商討物業費的漲幅,走一個合法程序,讓大家‘漲’得明白。”

  物業方武漢東方美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回應説,之前與開發商簽訂合同約定物業費是3元/平方米,但是這幾年物價都在上漲,在2012年1月份,已經開始和各個單位業主單獨簽訂新的合同,新合同上註明物業費是5元/平方米,由於業主太多,大部分業主又很繁忙,沒有時間來簽新合同,因此這個事一直還在辦理。關於召開全體業主大會共同商討物業費漲價的問題,物業公司則認為寫字樓並不像小區一樣,沒有業主委員會就無法召集開會。

  對此,市物價局房産價格管理處相關人士表示,物業費的漲幅應該由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共同協商,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業主們可以聯合起來與物業公司協商。物業公司應向業主表明提價理由、成本價格以及其他的賬目明細,並且共同協商漲價幅度。至於價格調整,要依據市場情況,物業公司與業主最後商定。物業公司不得擅自漲價。

  作者:馬振華 蔡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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