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對賄選的處理、村民選舉資格認定等有了更詳細規定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0日 1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北京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草案再次提請審議

  法制網北京7月30日訊 記者王斌 實習生蒲曉磊 郝斐然

  近日,北京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草案再次提請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進行審議。與一審時的草案相比,此修訂草案對於賄選行為的處理、村民選舉資格認定等方面有了更詳細的規定。

  村委會成員中須有婦女名額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本村有選舉權的村民直接選舉産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至少有一名婦女成員。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具體人數和婦女成員所擔任的職位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

  不得參加選舉的村民資格認定

  草案規定,村民有以下三種情況將不被允許參加選舉:存在喪失行為能力的;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登記期間,經公告、電話、信函等多種方式確實無法取得聯絡的。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以上情形,如在選舉日前消失,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應當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村委會換屆十日內移交工作

  修訂草案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自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産生之日起十日內,向新一屆村民委員會完成公共財物、集體財務賬目、債權債務憑證、檔案資料、印章等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監督。

  嚴處賄選等不正當行為

  根據修訂草案,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鄉、民族鄉、鎮或者區、縣人民政府調查確認後,宣佈當選無效。村民有權向鄉鎮人大和政府或者區縣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選舉中違法行為,鄉鎮或者區縣政府應當及時調查並依法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背景鏈結

  《北京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自2000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在十多年時間裏,對於保障村民民主選舉權利、擴大農村基層民主發揮了重要作用。2011年10月,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制定《北京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2012年3月,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

熱詞:

  • 村民資格
  • 村民選舉委員會
  • 修訂草案
  • 村民直接選舉
  • 村民代表會議
  • 賄選行為
  • 村民會議
  • 資格認定
  • 鄉鎮人大
  • 民族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