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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基金會總數達2735家 整體披露信息的不足1/3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09: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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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公募還有多遠?

  “截至21號,小傳旺在八一兒童醫院共花費醫療費用65348.11元。歡迎監督。”日前,“天使媽媽基金”開始在微博逐張公佈山東少年杜傳旺的就醫報告單。因醫院資質、捐款情況、機構關聯被網民質疑,這一曾獲“中華慈善獎”的公益團隊不斷召開發佈會、在線訪談,以自證清白。

  基金會中心網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月24日,全國基金會總數達2735家,其中各類公募基金會1258家。但在整體信息披露方面,仍僅有777家基金會、46家公益組織開設官方網站。從陷入爭議事件到“裸曬”賬本,陽光公募離我們究竟還有多遠?

  從“信息公示”專頁到各類“財務報表”,爭曬賬本,已成為公益項目不得不面對的潮流。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所長鄧國勝認為:“經過近年的多起不信任事件,一些公益組織正試圖通過財務公開、甚至逐筆的‘裸曬’增加社會信任度。公益組織正在回應公眾對透明度的期待,但‘裸曬’更適合規模較小的慈善機構操作。”

  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佈的《2011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調查,僅有8%的受調查公眾對公益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狀況表示滿意,高達84%和82%的網絡公眾希望了解公益慈善組織的財務信息和業務信息。

  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認為,目前公益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的標準並不明確。儘管《基金會信息公佈辦法》等對此有所規定,但是一者其只規範基金會的行為,二者公佈內容的規定還“比較原則和籠統”。

  鄧國勝認為,法律早已明確公益組織對捐款人的披露責任。捐款人有權取得更詳盡的數據,但僅限于知曉其捐贈的部分,不能影響他人隱私。為了提高社會監督效率,相關部門應設立國家標準,行業也要形成行業標準。前者是行業底線,後者的要求更高。

  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院長、社會工作系主任顧東輝認為,我國捐贈人及受捐方均缺乏公開信息的意識。公募基金會的信息披露並非易事。即使捐贈人並未指定使用目的,公開捐贈信息也可能違反匿名意願。披露的首要原則應是尊重捐贈意願。

  與成熟的慈善機構相比,我國公益項目的預決算機制和薪酬披露是相對薄弱的環節。而這兩方面恰恰容易出現毀譽事件。

  “透明並不是終極目的,如果因為無效率、不專業,造成資源浪費,透明就沒有意義。”鄧國勝説。出臺慈善捐助信息公開辦法的同時,行業也應建立信息發佈平臺。

  2010年,我國30多家基金會發起成立了基金會中心網。在披露頁面,多個公益項目均列出了財務信息,以及項目收支、地域分佈或受資助情況。

  據了解,國外一些慈善行業已設立了類似的中間機構,為小微公益項目提供發佈平臺。鄧國勝表示,這種中間性質的統一披露平臺降低了單個公益項目的信息開支,也便於形成統一格式讓公眾對比、選擇公益項目,可以進一步提倡。

  金錦萍説,要獲得公眾信任,僅僅“裸曬”並不夠,還需要公益慈善組織提升能力,提高公益項目的績效。(王君平 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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