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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濟南恒大城被指欺詐 現“多份”合同定金難討回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5日 03: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網-山東廣播新聞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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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網7月24日訊 山東廣播電視臺廣播新聞頻道《關注質量》欄目近期接到濟南李女士反應,其購買的濟南恒大金碧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位於工業北路恒大城小區房産存在合同欺詐,要求退還購房首付17萬餘元及定金兩萬元。經節目調解,開發商已同意將首付退還,但定金不予退還。

  據李女士講,她在2012年6月24日和濟南恒大金碧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簽定認購書,認購恒大城18號樓某單元的一套商品期房,並同時繳納了兩萬元定金,且未拿到發票或任何收據憑證。認購書第一條明確了定金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後自動轉入房款。而之前她曾仔細觀看過房屋公示合同以及參觀過樣板間。但在已經交完首付,準備簽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卻發現這份正式合同和之前公示合同以及工作人員此前的介紹有很多出入。例如,公示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陽臺、衛生間地磚材質由高級防滑降格為了普通,並且開發商逾期交房應付罰金等內容未出現在正式合同上。李女士認為,是開發商先利用公示合同騙取消費者信任,然後在正式合同中單方面降低了房屋裝修標準並直接導致她受到了損失,於是拒簽。同時提出要麼退房返還首付和定金,要麼通過協商降低購房價格。

  根據李女士提供的電話,《關注質量》記者撥通了開發商一位姓殷(音)的銷售經理的電話。殷經理表示,開發商曾公示了多份合同樣本,李女士看的那一份和她所認購的房屋合同並不是同一份。經協商,開發商已同意退還李女士購房首付,而定金兩萬元則不予退還。在記者的要求下,殷經理同意在7月19日上午與李女士見面,再次就定金事宜進行協商。而當記者與李女士如約抵達售樓處時,卻未找到殷經理。他還在電話中以“領導通知不接受任何採訪;公司規定定金不能退”為由拒絕露面,失信於人。

  不過在現場,記者看到了李女士當時拍下的公示合同照片,確如李女士所説。同時李女士還提供了其與銷售人員因專修材料問題發生爭執時的現場錄音。在售樓處,記者也只看到一份公示合同,而不是殷經理所説的多份合同樣本供選擇。並且在公示欄中只看到預售許可證的掃描版本,並未看到原件。而當記者想要對公示合同以及公示預售許可證時進行拍照取證時,被現場安保人員以公司規定不允許拍照為由制止。

  記者將整個調查過程中發現的疑點整理如下:

  1.恒大城售樓處究竟有多少種公示合同,能否保證其合法性?

  2.恒大城在宣傳或各種公示中是否有誤導行為,前後合同不符的現象該如何解釋?

  3.恒大城是否存在擅自刪減公示合同中業已規定好的專修材質,並在正式合同中省略了其應 付責任的條款。

  以上問題至今未能得到合理解釋,但可以肯定的是恒大方面的態度是:“人不見,錢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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