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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沒有建“黑名單”的權力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2日 1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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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體曝光春秋航空製作“暫無能力服務旅客名單”,曾因飛機晚點申請賠償的乘客均被拉入黑名單。7月19日,春秋航空回復稱,如果旅客不能認同春秋航空的服務條款,那就請旅客乘坐其他航空公司航班。(7月20日《揚子晚報》)

  不認同就別坐,這或許符合現代契約精神。春秋航空在旅客訂票時已書面明確告知旅客實施“航班延誤不賠償”等差異化服務,而有關“航班延誤”是否補償、如何補償,春秋航空公司也確實可以自行決定。但是,這並非就有理由可以把曾因飛機晚點申請賠償的乘客都拉入黑名單。

  春秋航空可能以為自己很委屈,但把一些旅客拉入黑名單,顯然有著報復、泄憤,甚至“殺雞儆猴”的想法在內,這也顯出春秋航空的氣量太過狹小。被拉入黑名單的乘客或許有“前科”,但與現在能否乘機不是一碼事。此前固然“不同意我條款”,但並非現在仍“不同意我條款”。即使以前確實“犯錯”,也總得給一個“改錯”的機會。

  況且,于春秋航空也沒有權力把要求賠償的旅客拉進黑名單。對於這些乘客,只要他們遵紀守法,就享有在航空市場自由乘坐的權利,這是任何一家航空公司都不能剝奪的。私自把他們拉入黑名單,有違法之嫌。

  春秋航空作為一家公司,在航空市場的激烈競爭中,對成本當然要多加算計,但正如民航總局的批復中所説:“建議你公司既要考慮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也要重視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如果不重視消費者的利益,在市場競爭中的路子,只會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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