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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承諾遵守“不賠償”協議可解禁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0日 0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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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7月20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航班因天氣原因延誤後,部分旅客在強烈爭取下獲得了每人200元的賠償。但事後,這些旅客卻因這筆賠償金而被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單”,無法再購買春秋航空的機票。昨日,春秋航空首度正式回應“黑名單”事件,稱採取如此舉動實屬無奈,如果旅客承諾認同其“延誤不賠償”的購票協議,便可從黑名單上解禁。

  對於“黑名單”行為,部分業內專家認為,航班延誤引發的爭議紛繁複雜,航空公司也有無奈之處,但不論採取何種懲戒措施,都應以旅客至上為前提。

  據春秋航空新聞發言人張武安介紹,今年4月30日,由上海飛往哈爾濱的9C8511航班因天氣原因發生延誤,延誤約4個小時後,航班終於可以起飛,但是有個別旅客以拒絕登機的方式要求公司賠償。部分旅客因索賠要求得不到滿足,擁堵登機口,阻礙要登機的旅客。春秋航空起先並未同意,後經過一番“扯皮”,賠償金額確定為每人200元。登機後,空乘人員為每位乘客賠償200元現金並讓乘客簽名確認。

  近日,一位當時獲得賠償的姓劉的女士稱,上月末,其準備在春秋航空網訂票時,網站顯示她的資料被鎖定。她撥打春秋航空客服電話,工作人員答覆説因為之前她收了春秋航空飛機延誤的賠償,已被公司列入黑名單,不能訂票。本次事件被媒體報道後,網絡上一片爭議。

  昨日,春秋航空首度正式作出回應。“春秋航空愧知能力不夠。”其強調,在旅客訂票時已書面明確告知旅客實施“航班延誤不賠償”等差異化旅客服務,得到旅客認可與同意才出售機票。

  春秋航空表示,對極少數霸機罷乘的旅客,“深知無能力服務,公司相關部門經過嚴格審批流程,才列入‘暫無能力服務的旅客名單’”。不過,如果被納入“黑名單”的旅客認識到自己行為過激,與航空公司聯絡並保證將來不會再採取這種過度維權行為,航空公司可以取消該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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