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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禁收患者財物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9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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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18日從衛生部獲悉,《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已正式發佈,為全國860萬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行為進行規範。《規範》明確,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應廉潔自律,恪守醫德,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財物,不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對於違反規定者,《規範》明確了相應的懲處措施。

  據悉,行為規範適用於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內所有從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醫師、護士、藥學技術人員、醫技人員及在醫療機構從業的其他人員。

  對於行為規範的實施與監督,衛生部表示,要把行為規範的實施情況和醫療機構校驗管理、等級評審、醫師定期考核、醫德考評、職稱晉陞、評先評優挂鉤。新華 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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