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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懷瑾起訴四家出版社擅用其照片出書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8日 1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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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7月18日電(記者 李婧)國學大師南懷瑾的照片被發表在圖書上,但南懷瑾本人並沒有允許這種行為。為此,南懷瑾將四家出版社和北京世紀卓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庭審中,一家出版社的代理人堅決否認侵權,稱南懷瑾是公眾人物,因此這是合理使用,他們將抗辯到底。

  南懷瑾在起訴書中稱,未經他本人同意,海南出版社、地震出版社、長江文藝出版社、陜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以及北京世紀卓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侵犯了肖像權,要求它們停止侵權行為,並在《中國新聞出版報》上刊登致歉聲明,同時向南懷瑾先生本人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55萬元。

  長江文藝出版社代理人認為,南懷瑾先生作為國學大師、社會公眾人物,涉案圖書為合法出版物,封面、封底配以南懷瑾先生的儒雅肖像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應為合理使用,“我們書中稱南懷瑾是一代宗師,怎麼會對他進行損害呢?這些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如何造成的?”

  其他三家出版社的代理人,除一人因堵車沒有到場之外,其餘都承認侵權。北京世紀卓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稱他們從合法途徑購進涉案書籍,是正常的銷售行為。

  南懷瑾的代理律師表示,這四家出版社分別出版發行了四本書籍,這些圖書都使用了南懷瑾的肖像照,給讀者造成南懷瑾贊同該書內容的誤導。但這些出版物質量不高,內容東拼西湊,影響了南懷瑾的形象,尤其是通過著名網站卓越網和噹噹網在中國各地銷售,影響度更加廣泛,因此堅持訴求,要求幾位被告登報致歉,並賠償損失。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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