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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藥回應,加多寶出示的合同是被裁定無效的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因此同樣無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4日 1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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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藥回應,加多寶出示的合同是被裁定無效的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因此同樣無效

  羊城晚報訊記者劉勇、陸志霖報道:“王老吉”商標案仲裁結果再生變化?昨日,加多寶集團新亮出一份《商標許可協議》,並稱根據該協議,鴻道集團在2013年1月19日前擁有“王老吉”紅色罐裝和瓶裝飲料的獨家使用權。其同時稱,已申請仲裁廣藥對其紅罐王老吉的侵權行為。廣藥則回應稱,加多寶所出示的合同是被裁定無效的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因此無效。

  據悉,加多寶出具的協議是2003年5月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協議顯示廣藥集團授權加多寶集團的母公司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生産和銷售“王老吉”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的權利,期限是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

  加多寶稱,該合同由廣藥于2003年9月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2008年6月11日和2009年6月23日,廣藥還兩次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確認鴻道集團在2013年1月19日前擁有“王老吉”紅色罐裝和瓶裝飲料的獨家使用權。三份合同獨立存在,不存在隸屬和依附關係。同時,加多寶稱已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要求對廣藥推出外包裝完全模倣加多寶“王老吉”紅罐涼茶的違約行為進行仲裁。

  對此,廣藥集團昨日回應羊城晚報記者時表示,2000年廣藥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商標使用許可主合同,商標租期從2000年至2010年5月1日。2002年及2003年,鴻道集團在商標許可合同還有8年才到期的情況下,分別補簽了《“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其中第一份協議,將王老吉商標使用期限延長至2013年,第二份協議將商標使用期限至2020年。

  廣藥認為,加多寶新出示的合同是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兩份補充協議已經被裁定無效,附屬備案合同亦無效。在仲裁過程中,加多寶方面已經作為證據出示過該份附屬備案合同,在此基礎上,仲裁庭作出了上述裁定結果。

  劉勇、陸志霖

熱詞:

  • 王老吉
  • 加多寶
  • 補充協議
  • 鴻道
  • 商標許可協議
  • 裁定
  • 2008年
  • 違約行為
  • 2009年
  • 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