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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李靜 劉夏)加多寶與廣藥關於王老吉的紛爭繼續發酵。昨日,加多寶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出具一份從未發佈過的《商標許可協議》,該協議顯示,加多寶有“獨家”生産和銷售紅罐、瓶裝王老吉的權利,期限是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目前加多寶使用王老吉商標尚在有效期。
廣藥對此稱,加多寶出示的合同是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而上述兩份補充協議已被裁定無效。
加多寶出示新證據
昨日,加多寶出具的相關資料顯示,廣藥曾在2003年向商標局備案,此後在2008年和2009年兩次出具證明,承認鴻道集團(加多寶母公司)在2013年1月19日前擁有王老吉紅罐和瓶裝獨家使用權。加多寶方面強調,這份新證據獨立於此前被判無效的兩份合同。
今年5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簽訂的兩份補充協議無效;加多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這也觸發了兩家激烈的衝突。
這一輪王老吉商標、紅罐包裝所有權的戰爭,已經持續兩個多月。其間,雙方均發佈新産品,並互相指責對方侵權,都提起訴訟。
加多寶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説,“加多寶依據今天公佈的這份協議,要求廣藥停止違約,但不會索賠。”
廣藥稱該附屬合同無效
廣藥集團回應稱,加多寶今天所出示的合同是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用於工商備案。兩份補充協議已經被裁定無效,附屬備案合同亦無效。
廣藥指出,在仲裁過程中,加多寶方面已經作為證據出示過該份附屬備案合同,在此基礎上,仲裁庭做出了上述裁定結果。
2002年及2003年,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三次行賄,在商標許可合同還有8年才到期的情況下,分別補簽了《“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其中第一份協議,將王老吉商標使用期限延長至2013年,第二份協議將商標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
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已經做出裁決,《“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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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稱海關將對廣藥提交涉
近日,擁有商標權的廣藥已經迅速推出紅罐王老吉,且從商標到庫存兩方面圍攻加多寶。廣藥聲稱已經將加多寶和銷售商告上法庭,並獲得立案受理;且表示已有海關查封庫存的王老吉涼茶。
對此,昨日加多寶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表示,海關扣留産品,目的僅是“調查”,並沒有結論公佈。且海關經辦人員告之加多寶,廣藥違反海關辦案程序,提前主動將此事披露給公眾,將對廣藥提出交涉。(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