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龍崗區原常務副區長 鐘新明被判死緩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2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深圳特區報廣州7月11日電(記者 吳勇加馬培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1日對深圳龍崗區原常務副區長鐘新明受賄一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鐘新明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並核準以受賄罪判處鐘新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維持了一審對鐘新明弟弟鐘偉明及行賄人吳偉光的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鐘新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港幣3590萬元、人民幣519.8763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其弟弟鐘偉明夥同鐘新明共同受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港幣3300萬元、人民幣213.3003萬元,其行為亦已構成受賄罪。上訴人吳偉光無視國家法律,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港幣3360萬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在受賄的共同犯罪中,鐘新明起主要作用,係主犯;鐘偉明起次要作用,係從犯,依法對鐘偉明從輕處罰。鋻於吳偉光通過向鐘新明行賄港幣60萬元獲取了鉅額不當補償款,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對其從重處罰。鐘新明歸案後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有一定的悔罪表現,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鋻於鐘新明、鐘偉明歸案後能積極退清贓款,可酌情對二人從輕處罰。

  據此,廣東高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裁定維持並核準以受賄罪判處鐘新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的一審判決;維持以受賄罪判處鐘偉明有期徒刑12年並對其非法購買的別墅予以沒收及以行賄罪對吳偉光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的一審判決。

熱詞:

  • 鐘新明
  • 死緩
  • 常務副區長
  • 一審判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從輕處罰
  • 財物
  • 構成受賄罪
  • 死刑
  • 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