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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傳銷人員大學生免刑責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1日 12: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快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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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認為屬防衛過當,要賠償11萬餘元

  新快報訊 記者 鄒柳洲 報道即將畢業的大學生龐勝斌網上求職被騙至東莞誤入傳銷窩點,要求離開時遭到傳銷人員圍毆,龐勝斌持刀自衛致一人死亡。昨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刑事附帶民事一審判決,認定龐勝斌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

  龐勝斌,河北滄州人,案發前是江西省城市職業學院的在讀學生。去年2月,龐勝斌在網上發佈求職信息。3月12日,龐勝斌接到一家名為“廣東省東莞市恒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面試通知後來到東莞,被帶到莞城步步高羅沙前一巷2號出租屋窩點進行面試。“從他們的言談、面試環境,我馬上就意識到自己誤入了傳銷組織。”龐勝斌個性十足,決定快速離開,但遭到阻止和圍毆。龐勝斌試圖衝出房間時,又遭到受害人李相澤的阻攔。扭打過程中,龐勝斌持刀將李相澤刺死。

  法官表示,李相澤等傳銷人員實施的非法傳銷行為是我國明令禁止的,其社會危害性嚴重,李相澤等人引發本案存在嚴重過錯,鋻於龐勝斌的行為屬防衛過當,依法應當對被告人龐勝斌免予刑事處罰。

  據悉,除依法應負刑事責任外,龐勝斌還應承擔適當的民事賠償責任,共計113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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