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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穩定機制或在德憲法法院“擱淺”數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1日 0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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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柏林7月10日電(記者唐志強)德國聯邦憲法法院10日晚結束對歐洲穩定機制和歐盟“財政契約”是否違憲的首場聽證會,稱最終裁決日期可能在數月之後。

  憲法法院院長安德烈亞斯福斯屈勒説,考慮到情況的複雜性,法院可能開展“深入檢查”,那可能耗時兩三個月。

  出席聽證會的德國財政部長朔伊布勒敦促法官加緊決策。他説:“歐洲穩定機制拖得越晚,給市場帶來的不確定性就越多,外界對歐元區在適當時間框架內作出必要決策的信任度也就越弱。”

  歐洲穩定機制是歐元區永久救助機制,旨在向融資困難、需要幫助的歐元區國家和銀行提供資金支持,當前借貸能力為5000億歐元。“財政契約”旨在嚴肅歐盟財政紀律,要求將控制債務規模寫入憲法並引入對違約國的自動懲罰機制,歐盟27個成員國中已有25國簽署“財政契約”。

  歐洲穩定機制原定7月1日生效,需經佔出資份額90%以上的國家批准;“財政契約”生效時間定於2013年1月,條件是獲12個歐元區國家批准。

  作為歐元區頭號經濟體和歐洲穩定機制的出資大戶,德國點頭是這兩個應對歐債危機工具生效的關鍵。而德國的批准需要議會兩院通過並經總統簽字。

  德國議會兩院上月29日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了歐洲穩定機制和“財政契約”,但總統高克應憲法法院要求拒絕簽字,以給法院足夠時間處理對這兩項工具的違憲指控。指控來自議員、學者和普通德國民眾,認為這兩個工具生效意味著德國需向歐盟讓渡更多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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