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徐州法院為涉罪未成年人聘請“準家長”維護權益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0日 2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網徐州7月10日電 (李東艷 周琪)10日下午,徐州市鼓樓區法院聯合公安、檢察、司法、區婦聯等八家單位召開信息發佈會,率先推行“合適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制度,為涉罪未成年人聘請“準家長”,維護其合法權益。當日,馬傳亞等6名市民被聘為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合適成年人”。

  所謂“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是指司法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在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的情況下,司法機關為其委託一名適當的成年人到場,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訴訟權利,維護其訴訟權益的一種救濟制度。

  由於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尚不成熟,中國刑事訴訟法與未成年人保護法均規定了未成年人在被訊問和審判時享有法定代理人到場的權利。但在司法實踐中,不少未成年人、尤其是流動人口中的未成年人、流浪兒童、留守兒童的法定代理人有時不願或不能到場,這對於司法機關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犯罪情況、家庭環境、品格認證的調查和輕、緩刑量刑考察及訴訟權利保護等都十分不利,為切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訴訟權益,徐州市鼓樓區法院聯合相關單位搭建維護涉案未成年人權益平臺,會簽《關於合適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的實施意見》,並聘請馬傳亞等6人為徐州市鼓樓區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合適成年人”。

  據鼓樓區法院張院長介紹,實施“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後,合適成年人審前介入,能夠消除未成年人的心理隔閡,及時緩解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焦慮和緊張情緒,有效建立他們對審判活動的信心;合適成年人參與司法活動有利於減少未成年人與司法機關溝通的障礙,在庭審中“穿針引線”恰當行使訴訟權利,有利於形成和緩的庭審氛圍;合適成年人“準家長”的身份對司法活動中可能出現的違法或有損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進行監督,強化了司法各機關、各環節對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合適成年人開展對未成年犯的庭後釋法、教育感化,可以幫助他們矯正解決因有罪判決可能引發的心理問題、確定改過自新的信心和決心;合適成年人以“準家長”身份參與幫扶矯正免除了法院對未成年犯有關監護條件的顧慮,杜絕了因外來未成年被告人社會管理缺失而導致判決不公平的問題。

  被聘為“合適成年人”的鼓樓區環城司法所馬傳亞所長介紹,平時工作中,她也會接觸到社區矯正對象,現在成為“合適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將會對以後的工作有幫助,她將積極參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代替母親的角色來更好的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幫助和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健康成長。

熱詞:

  • 法院
  • 留守兒童
  • 未成年人保護法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 合適成年人
  • 準家長
  • 法定代理人
  • 犯罪嫌疑人
  • 訴訟權利
  • 未成年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