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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輔材料有了“緊箍咒” 不得強制學生購買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0日 14: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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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網訊:隨著暑期的來臨,學生教輔材料的銷售也進入旺季。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根據國家相關部委今年頒布的新規定,從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出版並進入學校的教輔練習冊必須要取得著作權人授權等資質,同時書商不能再進入學校變相向學生推銷教輔材料,其價格也將受到有關部門監管。學生教輔材料“過濫過貴”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來,中小學教科書配套、供中小學生使用的各種學習輔導、考試輔導類教輔材料“過多”、“過濫”,以及因高定價、高回扣導致的“過貴”現象屢有發生。記者獲悉,今年上半年國家相關部門陸續下發了關於治理教輔材料市場的文件,對中小學教輔材料的價格和質量等加強管理。其中明確提出,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若學生自願購買本地區推薦的教輔材料並申請學校代購,學校可以統一代購,不得從中牟利。從2012年秋季學期開始,對中小學生使用的主要教輔材料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減輕學生教輔材料經濟負擔。

  新規還對教輔材料的質量進行規範,其中明確根據他人享有著作權教科書編寫出版的同步練習冊應依法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並且是有教輔出版資質的出版社出版、通過正常渠道發行的。具備以上資質的教輔材料才能被推薦進入學校,再由學校選用。另外,教輔材料主要編寫者必須具有相關學科教學經驗和熟悉相關教材;各級行政部門、負責實施考試命題、監測評價的單位不得組織編寫學生有償使用的同步練習冊、寒暑假作業、初中和高中畢業年級考試輔導類教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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