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鄉鎮人大主席是法定的主席團的當然成員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9日 1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鄉鎮人大主席是法定的主席團成員,是法律規定賦予的,不必經過選舉就是主席團的當然成員。近日,有的人雖然也承認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是法定的主席團成員,卻自相矛盾提出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也要列入主席團名單草案進行選舉才能成為主席團成員。筆者認為,這是對法律有關規定的錯誤理解,是對法律的錯誤解讀。

  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是法定的主席團成員。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15條所明確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會議,並負責召集下一次的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為主席團的成員。”對地方組織法第15條關於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為主席團的成員規定的正確解讀,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次舉行會議的時候,都要選舉主席團。但是,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是法定的主席團成員,不必經過選舉就是主席團的當然成員。

  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必經過選舉就是主席團的當然成員。這是高端釋法的權威解讀。1995年地方組織法第三次修改後由喬曉陽、張春生主編的《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釋義與解答》對地方組織法第15條規定的釋義: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主席團的當然成員,不必再經大會選舉。” 喬曉陽在1995年8月出版的《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釋義與解答》一書,“關於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的修改過程和主要修改內容(代序)”中説,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由本級人大選舉産生,是大會主席團的當然成員,即選舉主席團時可以不再把主席、副主席列入候選人進行選舉。”2004年第四次修改地方組織法(現行地方組織法)後由喬曉陽、張春生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釋義及問題解答》就地方組織法第15條規定的釋義仍然重申了: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主席團的當然成員,不必再經大會選舉。”的解釋。

  總之,不論是地方組織法第15條的規定,還是喬曉陽、張春生主編的地方組織法釋義,對鄉鎮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必經過選舉就是主席團的當然成員的定義,應當説,是很明確的,沒有歧義的。人大工作者在向公眾宣傳解釋法律法規時,一定要慎重,決不能想當然,否則將會對人們造成誤導。

熱詞:

  • 鄉鎮人大
  • 主席團成員
  • 副主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 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釋義與解答
  • 民族鄉
  • 2004年
  • 1995年
  • 代序
  • 問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