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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市民喜獲保障房 怎料開發商來“攔路”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9日 1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中心-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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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開發商要市民簽訂霸王合同

  “如果同銀行簽協議購房,銀行的貸款由我們來償還。跟開發商有什麼關係,憑什麼開發商跟銀行貸款建房,還不上貸款就拿市民房子頂缸。”該市民氣憤地説,由於家裏經濟條件不寬裕,他申請經濟適用房,經過層層審核,加上幸運女神的青睞終於搖號獲得了一套南海花園保障性住房。

  就在他滿懷希望要簽署購房協議時,開發商要求業主再補簽一份合同,裏面聲明開發商向銀行貸款建房,如果逾期不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房子抵押。“由於經濟有限,我也是同銀行貸款買房。如果簽訂這個合同,就是説即使我花錢買了這套房子,如果開發商還不上貸款,那房子還是會被銀行收走。這房子到底是誰的啊?”該市民鬱悶地説,怎麼自己花錢買房,到頭來還不屬於自己?這樣的合約怎麼能簽啊?

  更讓人無奈的是,開發商告訴他,如果他不簽署這份合同,那就要求他退還搖中的保障性住房號。也就意味在未來2年內,他無法再申請保障性住房了。“這擺明了就是一份霸王條款,將開發商的風險直接轉嫁到業主身上,開發商如此做法太不可取了。”

  開發商:這是政府規定的硬性條件

  為什麼開發商要強制市民簽訂這樣的合同?南海花園項目建設單位海口投源實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部的唐經理告訴記者,南海花園保障性住房是公司向銀行組團貸款開發的項目。現在項目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購房合同也是按照市住建局提供的《海南省保障性住房預售合同》樣本來簽訂合同。“銀行要求必須以土地和項目作抵押才能同意貸款,之後銀行再向住建局發函,取得預售許可。”唐經理解釋説,公司以南海花園項目建設用地和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擔保,並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組團對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所有建築物享有合法有效的抵押有限受償權利。隨後銀行組團向市住建局發函公司才能取得預售。這是銀行貸款的必要條件,如果不加上該條協議,那就無法獲得銀行的貸款。

  唐經理還説,保障性住房項目是由政府主導,企業建設。而我們公司是政府的下屬企業,不存在因為市場不景氣或是資金鏈斷裂然後攜款潛逃的風險,因此市民無需為企業無法還上銀行貸款導致房子被收走而擔心。

  “我們也很為難,但這是市住建局做出的硬性規定,我們也沒有辦法。”唐經理表示,目前所有的購房合同都是從市住建局官網下載的樣本合同,同時要求市民要在所有的文件上簽名按手印,完善合同才能有效。

  住建局:住房不會被收走

  “市民購買經濟適用房,是向政府申請購買。即使開發商還不上貸款,銀行會先找到政府,而且政府也有救急預案,絕不會讓銀行收走房子,市民無需擔心。”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王主任解釋説,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主導的項目,是由政府下屬的企業承建。而向這些企業貸款的銀行也並非商業銀行,是融資性的銀行。

  王主任説,這些企業原本是沒錢的,政府批地後拿來向銀行抵押貸款,因此只有賣房才能回籠資金償還貸款。而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市民基本都無房,保障性住房是他們擁有的首套住房,按照規定,法院不會強制性要求他們搬走,就算銀行被收走,保障性住房也無法進行拍賣。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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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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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
  • 海南省保障性住房預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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