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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細”公務接待標準真有“史上”之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8日 03: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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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茅臺、五糧液、各類進口酒,還有高檔香煙,統統不得上桌為進一步深化公務接待改革,在今年5月溫州市委、市政府發佈的《關於改革和加強公務接待管理的通知》基礎上,溫州市紀檢監察部門日前又制定了實施細則,對公務接待中的具體問題定下了“硬杠杠”。(7月6日《人民日報》)

  公務接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必要的社交公務活動,特別是在我國受傳統待客禮儀文化及好客觀念的影響,地區或部門間的橫向和縱向交流也是不可或缺的,加之地區或部門出於宣傳推介自身的活動,都與公務接待密不可分,可以説,公務接待有其傳統的繼承和現實的需要的“合理性”。

  然而,時下在不少地方、部門,公務接待明顯已經超出了“合理”範疇,成為一種不正之風,其中滋生的腐敗問題更是不容忽視。從江蘇海門的“接待門”,到廣東汕尾煙草局每月動輒上百萬的接待費,再到山西平遙古城因公務接待不堪重負,以及湖北省秭歸縣的“天價接待費”,引發了社會強烈關注,意味著規範公務接待勢在必行。

  但在實踐中我們看到,治理公務接待、公款吃喝頑症,有兩種思路頗為時髦,一是制定標準,二是對外公開。事實上,標準從來是不缺的,從中央到地方,各種各樣的規定應有盡有。記得前不久《求是》雜誌曾發表溫家寶總理的文章《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文章明確指出,要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領導幹部出差,要一律按規定標準住宿、吃工作餐。各地不準超標準接待。禁止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要進一步完善和細化這方面的標準和要求並嚴格執行。

  而此番溫州出臺的公務接待標準中,詳細規定了怎麼吃、怎麼報、能吃多少、什麼不能吃……與中央的要求完全吻合。正是因為細化的“紅線”明確,當地紀檢部門已經表態:歡迎曝光違規菜單,舉報超標接待。也正是因為出臺的實施細則詳細到了各條邊界,被網友們稱之為“史上最細”的公務接待標準。

  其實,回想起來,近年來如此“詳細”的公務接待標準,如此“強硬”的公務接待規定,並不是沒有過,關鍵是這些公務接待的規章、制度沒有很好地得到執行。現實中,超標公務接待、奢侈公務接待的案例,屢有曝光。問題出在哪?筆者認為,原因就在於各級官員缺少對公務接待紀律的真正敬畏之心。説白了,就是吃了就吃了,吃對“標準”的官員,沒撈到好處,吃超“標準”的官員,也沒有得到壞處,甚至因超“標準”吃喝,還交上“好吃”的上司,給自己日後的升遷埋下了伏筆。

  所以説,我們最需要的不僅僅是公務接待禁止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茅臺、五糧液、各類進口酒,還有高檔香煙上桌,還應該考慮把公務接待的規範上升到法律法規的層面,不能再搞那種“雷聲大,雨點小”的“天橋把戲”,要真正佈下“地雷陣”,拉上帶電的“警戒線”,要讓吃對“標準”的官員有好處,讓吃超“標準”的官員沒“出路”。這樣,才能讓各級官員對公務接待紀律不敢再有蔑視之心,公款接待才會真正走進“標準”。

  作者: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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