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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向陽:整治陸家嘴“黑車”難在哪?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3日 1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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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網評】這是一件令人尷尬的事。就在2012年上海陸家嘴論壇上,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對與會者説:“上海的出租車經營規範,很少帶著乘客繞路”,以此論證“誠信對金融市場的發展至關重要”之觀點的話音剛落,當天晚上就有會議代表發微博“舉報”自己遭遇陸家嘴“黑車”之經過,緊接著就有其他會議代表“跟進”。

  陸家嘴“黑車”,其主要特點就是司機“以車佔地為己”,向乘客漫天要價——這種不以計器數收費,損害乘客行為的“營運”,顯然屬於違規違法舉動。然而,這種“黑車”卻堂而皇之在這個浦東的“關鍵路段”作梗,這是為什麼?

  陸家嘴“黑車”之現象並不是現在才有的。只有打開網絡搜索一下,就可看到幾年前的此類新聞。如,2009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支隊長王履敏做客新民網。節目中,王履敏告訴網友,針對小陸家嘴地區“黑車”非法營運主要集中于夜間22時前後,警方專門在該時段派警力執勤,同時相關部門與的士公司進行溝通,增派空車進入小陸家嘴地區。但是,三年過去了,陸家嘴“黑車”總是不斷地出現。難道整治陸家嘴“黑車”非常之難?

  有個小學生看了陸家嘴“黑車”的新聞報道後説:“派三兩個執法人員在現場巡邏,不就能趕走黑車了嗎?”。童言簡單,卻不無道理。為什麼這麼簡單的“措施”有關部門也做不到了呢?

  是不是難在“扯皮”?從電視新聞畫面中聽到“黑車”司機如是説:“附近就有警察崗亭,但我們有駕駛證,又沒有違法行車,警察管不了我們”。這話出自“黑車”司機,現實是不是這麼回事?這中間是否有一個對責職的認識誤區?確實,今天上海有一個叫“城市交通執法總隊”,下屬各個支隊、小隊,分佈全市。於是似乎可“認定”,像“黑車”這樣的事,當由“城市交通執法”部門(人員)去解決。但是,換個角度者卻認為“城市交通執法總隊”的執法行為,是一種“受理行為”,具體説就是只有當旅客向其舉報投訴了,才進入“執法程序”。於是又可以“認為”對停在那兒的“黑車”他們無權進行干涉。如此糾纏,何不“扯皮”?

  是不是難在“交通佈局”?應當説,現在有關部門確實也承認陸家嘴“黑車”之問題的存在,但也認為該地區的交通道路佈局的局限是客觀原因,比如正規空的出租車少有經過此地,特別是在晚上22點以後,公共交通(地鐵、公交車)的減少。按照這些“理由”,陸家嘴“黑車”的存在是“必然”的了,難以根本解決發。這樣的邏輯合理嗎,站得住腳步嗎?

  扯皮也罷,怪罪交通不便也罷,但就是不反思自己的主觀能動,自己的責任心。如此,整治陸家嘴“黑車”還不難?

  必須明確一個觀點:政府部門和公務人員履行職責,應當堅持體現“主動作為”,所謂的盡心盡責,無不與“主動作為”相連。我認為,整治陸家嘴“黑車”之難,關鍵還是難在有關部門不夠負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説,對於幾年來還沒有得到有效杜絕的陸家嘴“黑車”現象,真的也應當進行責任追查了。只有大家都負起責任了,整治陸家嘴“黑車”再難,也能攻克。(作者係媒體高級記者、高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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