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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浦法院成功調結十四件“OPPO”手機商標侵權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2日 20: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手機看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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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通訊員 陳煒華 記者 劉建 日前,上海楊浦法院受理的原告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某等十四件涉及“OPPO”手機商標侵權案全部以調解結案,劉某等各被告分別一次性賠償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7萬元。

  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珀公司)訴稱,歐珀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企業,2008年4月經核準註冊“OPPO”商標,同年5月正式推出“OPPO”商標的手機産品。多年來,該公司每年投放數億資金通過多種媒體和展會、廣告等對“OPPO”商標進行持續的市場宣傳,現“OPPO”商標已為相關公眾知曉並在電子通訊行業中享有很高的聲譽和知名度,位居國産品牌手機前列。張某等人在上海的兩處通信器材市場內設鋪位銷售假冒“OPPO”註冊商標的侵權手機,已經侵犯了歐珀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給該公司造成了很大經濟損失,要求張某等停止侵權並賠償各項經濟損失10萬餘元。

  張某等人辯稱,被控侵權手機使用的商標“cppc”、”cppo”、“cppq”與歐珀公司的“OPPO”註冊商標存在明顯差別,既不相同也不相似;且被控侵權手機銷售數量很低,歐珀公司主張的賠償數額過高,不能同意歐珀公司的訴訟請求。

  楊浦法院民三庭著手審理案件後,認為該批案件歐珀公司係國內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而涉及的被告當事人眾多,為謹慎處理案件,經過合議庭多次聽證,在開庭之後專門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終於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劉某等各被告分別一次性賠償歐珀公司經濟損失1.7萬元。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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