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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致人死亡 法院協助終得賠償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2日 0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海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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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聞網訊 因醫療過錯使夫妻二人生死相隔,醫院卻遲遲不予賠付,最終法院通過強制執行,亡者家屬才得到賠償款。

  王某與趙某在西寧打工,一直靠推銷産品維持生計。2010年12月17日,趙某因身上出現濕疹,便到西寧市某醫院就診,在輸液後次日趙某感到身體極度不適,呼吸變得困難並且無法站立。12月19日清晨,趙某被送往西寧市某醫院急救,未見好轉,當日下午又轉入青海省某醫院救治,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趙某在西寧市某醫院接受治療時,醫院診查行為、病歷書寫、給藥均不規範,存在醫療行為上的過錯。為此雙方發生糾紛,王某將西寧市某醫院訴至城西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西寧市某醫院賠償王某及其親屬等4人醫療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司法鑒定費共10萬餘元。判決生效後,西寧市某醫院卻一直未履行義務,王某等4人于2012年3月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起初該醫院還以醫院入不敷出為由,遲遲不履行義務,後在法律的威懾下,亡者家屬終於得到了醫院的賠償金。(作者:唐蓉 馮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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